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市容市貌进一步改观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8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2/article/4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2/article/4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在建设文明城市中,不断深化改革,下放城市管理权限,成立了各区、县(市) 城市管理委员会,扩大了区、县(市)城区管理职能,调动了各方做好城区管理工作 的积极性。同时,在全市人民中广泛宣传了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了 “一要三不准”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了城市的管理。1988年,在建成太平路、 莱阳路、 四流南路、人民路4条省级达标路后,浮山一小区,辛家庄二小区了达到了 城乡建设部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同时,对10条主要干路进行了治理。全市的主要干 路都基本做到了保洁经常化,使青岛市的城市环境有了进一步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