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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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全市用户84714个。其中:农、林、牧、渔、水利业11570个,工业6779
个, 地质普查和勘探业1个,建筑业781个,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业410个,商业、公
共饮食、物资供销、仓储业4545个,其他事业5310个,城乡居民生活用电55318个(乡
村11870城市43448个) 。全市工业用电量29.1795亿千瓦时,比1987年增长6.42%,城
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6210亿千瓦时, 比1987年增长12.93%,占总用电量7.11%。山东
省电网分配给青岛电网的日负荷指标为40万千瓦左右,距青岛电网实际缺电约20万千
瓦,加之燃料紧张和机组临时检修,被迫频繁拉路限电。全年拉农业线6415条次,停
电20797小时,比1987年上升39%;拉工业线3667条次,停电9832小时,比1987年上升
38%;机动棉纺厂2250次,停电8228小时,比1987年上升13%。近年来,青岛电网供需
矛盾逐年增大。为了保证居民生活用电,保证市场急需商品的用电,对占青岛地区用
电负荷70%的250个工厂企业用电大户实行“五定”措施:定用电负荷、定用电量、定
用电时间、定高峰期电量、定产品用电单耗。对其中的214个企业安装了电力定量器,
在晚间生活用电高峰期间,限制这些企业的用电。同时,视电网总的用电情况,及时
调整用电方案,对部分用户试行“峰谷分时电价”和“负荷率奖惩办法”,鼓励夜间
用电,限制高峰用电。
1988年第4季度,青岛电力局根据省电网供电状况和全市负荷情况,制定了3套用
电方案,分别适应41万、37万和35万千瓦的统配负荷。11月采用第二套方案后,全市
19个工业系统的80%企业由白班改为夜班, 部分企业上特殊班,避开上午、下午两个
用电高峰。 实行这一方案后,拉路次数由10月份的每日平均100条次减少到30条次;
灯峰期间拉路时间由过去4小时减少到不足1小时。同时,在辽宁路、台东和城阳镇等
8条配电线路上试行安装电力定时开关钟。 对这8条线路上10千伏以上的244家用电工
厂企业各安装定时开关, 控制负荷4500千瓦,每天8时至10时,17时至22时,自动切
除动力用电负荷, 使企业按计划用电,保证居民生活用电。11月1日正式使用后,仅
辽宁路和台东两条线路上就有1500户居民免除了停电之苦。
在强化计划用电管理的同时,以国家指令性计划电量为依据,严格执行“以煤定
电、以电定产”的原则,保证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用电,保证市政生活用电,狠抓节
电技术措施和技术工艺的改造,推广高效节能设备的应用,加强了产品电耗的科学管
理和考核工作,开展了节能升级和电弧炼钢节电竞赛活动。全年社会节电5099万千瓦
时, 有4个企业晋升为国家节能一级企业,29个企业晋升为国家节能二级企业,87个
企业达到节能工作一级标准。
加强对用户用电安全的全面管理,积极开展用电监察工作。全市10千伏及以上用
户1090个,其中110千伏用户2个,35千伏用户80个,10千伏用户1008个。电业部门加
强了用户变电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全年没有因为用户责任事故而造成电业系统的送电
线路事故。认真抓好企业自备小发电的投产和运行管理工作,对小发电单位实行日调
度、月检查、季考核的定额管理。全市12个自备小发电单位的发电设备容量3.93万千
瓦,发电量1.039亿千瓦时,占青岛电网售电量的3.5%,弥补了青岛电网电力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