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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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青岛市建材系统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继续推行承包经济责任制。至年末,
系统内26个国营企业已有19个企业推行了承包经营制, 占企业总数的73%,其中18年
企业完成了承包指标。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施,促进了企业的增产增收。青岛大理石
薄板厂通过承包扭亏为盈,完成工业总产值629万元,比1987年提高39.7%,实现利润
57.1万元,占年承包计划的114.2%。平度水泥厂承包后实现的利润相当于1987年利润
的6.6倍;胶南县水泥厂率先在全县第一个实行公开招标,于1988年1月19日顺利完成
了承包指标,为该县企业承包探索了经验。
自1987年7月开始至年底, 青岛市建材工业公司在直属企业中推行了劳动人事工
资保险制度的综合改革,简化了管理机制,优化了劳动组合,建立了新的工资宏观调
控机制。 市公司所属15个直属企业中实行工资总额与实现利税挂钩浮动的8个企业,
1988年核定税利基数1191万元, 实际实现税利1451.5万元,超额21.9%;核定的工资
基数1185.4万元,实际随效益浮动的工资总额为1352.4万元,比核定基数增长14.1%;
人均工资1952元,人均多得效益工资241元。
为了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企业结构的优化组合,青岛市经委于1988年10月
22日批准青岛第二石棉厂兼并了青岛第一采石厂。
青岛市第一家实行租赁经营的青岛玻璃纤维厂,因企业亏损,原租赁经营难以继
续,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88年11月中止合同,实际租赁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