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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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全系统在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的基础上,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内部,对劳
动、人事分配制度进行了改革探索,推动了企业各方面工作的发展。
1、 直属企业全部实行了厂长负责制。初步形成了“两个文明一起抓,两项任务
一起下,两项成果一起出”的行政指挥系统,工作实施系统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
系统。
2、 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直属预算内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的有13个,占企业总
数的92.86%。各企业通过实行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厂内银行、风险抵押和满负荷工作
法等措施,把企业的承包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实行不同
形式的工资奖金分配办法,严格按承包指标考核。
3、引入竞争机制。直属企业中,1988年4月经市公司研究,报请市经委批准,对
青岛油漆厂进行了系统内公开招标承包。 8月,市公司组织青岛红星化工厂兼并青岛
东风化工厂和青岛第三化工厂。在企业内部,青岛海洋化工厂对分厂、车间、服务公
司实行了招标承包,青岛城阳化工厂对家属工厂实行了租赁经营。
4、 优化劳动组合。16个直属企业全面完成了组合任务。组合后,直属企业的机
关科室由513个减少到408个,生产车间由160个减少到143个,分别降低了20.25%和10
%。 全系统3万余名职工中,共组合出富余人员3003人,占组合前职工总数的10%;技
术管理干部由5796人减少到5202人; 精减下来的管理干部参加工人组合的260人,占
减少干部总数的46.42%;从优秀工人中选聘干部167人,占组合后干部总数的3.32%。
对组合下来的人员,通过再培训,后上岗,作了妥善安置。通过组合,企业的经营管
理水平有新的提高,职工收入明显增加。1988年全系统人均收入达2268元,比1987年
增长28.79%;市公司及其12个直属企业被评为青岛市优化劳动组合先进单位。
5、 专业研究所继续推行所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承包责任制和“双放”政策。
在科研经费和事业费进一步减少的情况下, 青岛化工厂研究所承担的5项国家科研课
题和10项横向课题已部分完成,余者进展顺利。厂办科研所开始引入专业科研所的机
制,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