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开始实现由单纯收购型向直接出口创汇型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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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是青岛市实行外贸计划单列的第一年,直接向国家承包了外贸出口任务。
为确保出口承包任务的完成,市委、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和深化了外贸体制改
革。 一是全面落实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3月份,市政府制订印发了《青岛市对外贸
易承包经营暂行办法》,对承包方式、承包指标、留成外汇分配及奖罚等作了明确规
定。制定了“三级承包、包到企业,条块保证,自担风险”的办法,把外贸出口商品
收购、出口收汇任务层层承包到县(市)、区、局(公司)、出口生产企业、外贸经
营企业和工贸企业,并采取了相应的鼓励措施和奖惩办法。二是加强工贸结合,努力
扩大出口成交。一年来,在外贸体制改革中,注意加强工贸结合,外贸企业与出口生
产企业一起参加洽谈成交,共同考察国外市场,掌握国际市场行情和信息,生产企业
的负责人到外贸企业挂职,生产企业的业务人员参与外贸经营管理,实行客户公开、
价格公开,增加了工贸之间的透明度和凝聚力。改变了过去那种工贸脱节,阻碍外贸
发展的被动局面。在不断总结青岛纺织品联合进出口公司和青岛啤酒厂等工贸结合企
业经验的基础上,选择了一批长期从事出口商品生产、创汇能力较强、具有一定对外
经营能力的企业,直接承包出口创汇任务和盈亏指标。1988年先后批准了青岛橡胶九
厂、青岛橡胶二厂、青岛红星化工厂、青岛衬衫厂、青岛食品厂、青岛电冰箱总厂、
青岛电视机总厂等17家企业直接经营本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充分调动了企业出口创汇
的积极性,初步形成了外贸收购出口、企业自营出口、外贸代理出口并存的体制。三
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外经外贸专业人才加强培训和实行招聘,不断提高青岛市外经外贸
干部队伍素质。一年来,市委组织部、市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在青岛大学举办了
外经外贸干部培训班,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举办了有关领导干部学习班,还聘请海关、
税务、银行及经贸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在全市各县(市、区)巡回举办业务培训班,
参加学习和培训的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共1000余人。还通过考试,择优招聘了一批熟
悉经贸业务、热心经贸事业的人才,充实了对外经贸队伍。
1988年青岛市外贸出口创汇承包任务圆满完成。 全年出口商品实际完成出口3.6
亿美元。其中自营出口2.1735亿美元,完成承包计划的119.7%;出口收汇2.05亿美元,
完成承包计划的119.7%; 出口商品收购总值完成19.5亿元, 比1987年增长11.7%。
1988年,青岛市外贸工作的特点:一是出口商品结构日趋合理。在出口商品收购总值
中,轻纺工业产品占63%,工矿工业产品占11%;二是出口产品的深加工程度进一步提
高,并开发出45种新的出口产品;三是农村的外贸发展迅速,青岛市属各县(市)和
崂山区全年完成出口商品交货值达8.6亿元,比上年增长20.6%;四是进一步拓宽了国
际市场,全市自营出口商品由年初销往30个国家和地区扩大到62个国家和地区,提高
了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