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改劳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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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青岛市3个劳改劳教单位有劳教人员1780名(含送王村的960名),劳改犯
人5440名。新收劳教人员506名,劳改犯人1546名;解除劳教的人员419名,释放劳改
犯人1057名。
1、 劳改劳教单位认真贯彻工作方针,加强了狱、所管理和控制,不断提高劳改
质量, 全年共有1198名劳改罪犯被减刑,48人提前解除劳教、154名劳教人员被减期
奖励,北墅劳改支队实现了“再创第三个无逃跑安全年”。
2、 办好特殊学校,为“改造人,造就人”创造条件。年内,在社会各界的关心
和帮助下,特殊学校开设了各类文化班和职业技术班,有1155名劳改劳教人员获得文
化学历和技术等级证书。
3、 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全年劳改劳教单位已与13个县(市)区(含
烟台地区) 签订了联合帮教协议书。仅市劳教所就有597名劳教人员同原单位、住地
街道和家长签订联合帮教协议书, 占现有劳教人员的79.7%。此外,市劳教所还选择
批准了26名在教期间表现好的, 具备帮教条件的人进行试工、试学,成功率达96%。
北墅劳改支队邀请49名级领导、企业家、犯人家属和刑释人员到支队做规劝报告,收
到好的改造效果。
4、 发动劳改劳教人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专项斗争,广泛开展坦白检举活
动。有400余名劳改劳教人员坦白交代和检举揭发各类犯罪线索350条,破案50起。如
劳改人员郝某,主动交代一起合伙杀人的重大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立案侦破,使逍
遥法外的犯罪分子落入法网。
5、 劳改劳教单位坚持“双增双节”方针,提高经济效益。1988年共完成工农业
总产值5021万元,实现利税1034万元,出口创汇635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7.7%、
96%、24.8%。省第二监狱(李村生建机械厂)获司法部质量管理奖、省级设备管理奖、
国家二级节能企业、省级先进企业等称号;北墅劳改支队(北墅生建石墨厂)也先后
被批准为省级先进企业和国家二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