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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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采取坚决措施,积极治理整顿突出的治安问题。一
是对市区中山路、 栈桥、海员俱乐部附近等几个公共复杂场所集中进行了7次治理整
顿,查获流氓滋扰、赌博、强买强卖、倒卖外汇券等违法犯罪分子499名。二是9月份,
会同市工商、铁路、市容管理等有关部门成立了青岛火车站治安联合办公室,对青岛
火车站附近的治安秩序集中进行了整顿, 调整清理乱停机动车523辆次,调整摊点30
余个,取缔无证摊贩50人次。三是针对市区居民违章养犬增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
市公安机关发出了《关于在市区捕杀违章犬的通知》,在经过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统一行动,捕杀处理违章犬2656只。四是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对
全市的112名炮手进行了训练考核,对考试合格的发了《爆破员作业证》。9月12日,
举办了“青岛市爆炸员培训中心” ,首批培训了47名。清理收缴散失的各种炸药446
公斤,雷管52枚,土猎汽枪54支。同时加强烟花爆竹1500余起,排除了一些危险隐患。
对全市旅馆业、废旧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整顿。全年,旅馆业从业人员发现报告可疑线
索1273条,查获违法犯罪分子234名。查禁取缔非法收购旧金属点210处、熔 厂114家,
查扣废钢铁1342吨、铜铝有色金属51.6吨、电缆线等12770余米。
全年,市各级公安机关查处的1815起治安事件,不服申诉的只有32起,经复议,
维持原裁决15起, 变更裁决2起,撤销裁决4起,当事人自行撤销7起,没有发生冤、
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