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严肃执法,改善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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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开展执法大检查。1988年8月开始,全市两级法院遵照市委、市人大常委
会的决定,进行了2个多月的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了全市法院对《宪法》、《刑法》、
《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诉法》、《经济合同法》、《婚姻法》、《继
承法》等主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340条,检查案件6029件,
查出问题223个,经过边查边改,到年底已解决问题216个。
2、 以公开审判为重心,改革审判工作方式。1988年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坚持公开
审判制度,对依法应公开审理的初审案件,实行了公开审理,从而增强了法院工作透
明度,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5月至9月,在全市法院开展了评选优秀审判长活动,
全市有7名审判员被评为优秀审判长。 同时还通过摄制公开审判录相、拟定公开审判
开庭审理细则等方法,促进公开审判逐步走上规范化。
1988年全市法院初步改革审判工作方式,针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与法不符的陈旧
观念和习惯作法,按照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民事、经济案件实
行了举证责任试点;审理刑事案件建立、健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议制度。
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即对在审理民事、经济案件中,当事人不履行已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给法院判决带来一定难度的案件。全市两级法院采取有效措施,认真
解决。一是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和研究,进一步完善了执行工作制度;二是提高
办案人员对执行工作的认识,在审判过程中注意抓执行,向当事人宣传法制,及时依
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追加负有连带责任的当事人,为执行创造条件;三是主动争取
当地法院和有关党政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等。1988年受理的执行案件1198件,比上半年
上升24.1%,已执行1051件,结案率为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