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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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积极参与各项改革的同时,坚持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一是积极地参政议政。市总工会参加了全市劳动、工资、
人事、保险制度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局、公司工会也都参加了本地
区、本系统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改革的领导小组,参与制定各项改革的有关规
定和实施办法,以及确定企业招标、承包竞争者的答辩,审议他们提出的生产经营方
案和措施,行使职工群众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二是认真总结推广维护职工利益的先
进经验。市总工会于上半年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了
青岛国棉五厂和青岛塑料一厂工会代表职工、厂长代表行政签订“双保合同”,保证
各项承包指标完成的经验; 青岛人造板厂、青岛泡花碱厂等5个基层工会在优化劳动
组合中如何发挥作用,促进企业劳动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经验。三是通过各种渠道反
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企业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些突出问题,市总工
会都组织专门力量,会同各级工会组织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并通过《工运信息》、
《信访简报》和专题报告主动向党政有关部门反映,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设,全年共
写出专题调查报告6篇,发出《工运信息》87期,其中被市委、市政府和省委、全总、
省总采用的信息就有63条。接待职工来信来访755件次。还加强了职工物价监督工作,
全年共组织检查405次, 查出违纪案件4997起,按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四是强化了
企业职代会的作用。下半年会同市人大办公厅,组织企业中的人大代表,对纺织、一
轻、化工、机械等系统部分企业贯彻实施《企业法》,落实职代会职权的情况进行了
视察,并对发现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在实行承包、租
赁经营责任制、改革内部结构中,找借口撤销工会、随意任免工会干部、缩减工会编
制等问题,会同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在深化改革中有关工会工作的几点
意见》,进一步维护了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在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