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组织试行属地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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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经中共青岛市委决定,青岛市在台东区进行了企业党组织属地领导试点工
作, 地处台东区的19个市机械局、一轻局、二轻局、电子仪表公司所属的企业党组织
的日常党务工作划归中共青岛市台东区委领导, 1988年11月4日举行了属地领导交接
仪式,各企业党组织分别将组织关系及有关工作向台东区委进行了移交。
为了搞好这次试点工作,市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了试点单位党政负责人会议,探讨
了积极稳妥地搞好试点的方法步骤。中共台东区委,各局(公司)党委和有关企业党
组织按照市委的要求,共同制定了《企业党组织属地领导试点第一阶段实施细则》和
《企业党组织属地领导后党务干部管理办法和区委管理职能》。为保证移交工作的顺
利实施,台东区委成立了试点领导小组,抓紧做好移交前的各项筹备工作。在移交过
程中,企业党组织向台东区委介绍了企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生产经营
情况,台东区委向企业党组织介绍了全区政治、经济及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并就在19
个企业党组织归属台东区委领导后,怎样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出了设想和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