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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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流通领域中出现的混乱现象,青岛市采取措施进行了整顿。一是清理整顿公
司,惩治违法违纪案件。对全市1641家公司逐户登记造册,进行整顿,到1988年底共
撤销64个公司(企业) ,对247户经营范围过宽、经营方式不当或不属于专营单位的公
司,全部办理了变更登记,取消了不应经营的业务。83名党政机关干部辞去了兼职职
务。立案调查了30起非法牟利万元以上的投机倒把案件,查处了39起制售假冒劣商品
案件。二是整顿重要生产资料和重要紧缺产品的流通秩序。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市政
府在年底制定了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暂行规定。三是开展财政税收大检
查。全市共查出违纪金额8282万元,当年已组织入库5437万元。通过采取以上措施,
流通领域秩序混乱的现象得到初步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