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2&A=19&rec=360&run=13

概况
2005年,青岛市共有少数民族50个33012人。其中,朝鲜族14491人、满族7959人、蒙古族3179人、
回族3027人、壮族831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较少。
年内,建立市、区两级责任部门和市、区、街道三级服务网络,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民
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国家《民族画报》2005年第10期以12个版面分别报道了青岛市城市民族工作开
展情况。市民族事务局局长江线贤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市民族事务局被
省政府评为山东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市民族事务局民族处被市政府评为青岛市第四次民
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贯彻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市民族宗教局提出了《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汇报提纲
及贯彻意见》,向市委常委会进行了汇报。组织全市民族系统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认真学习了会议精
神。召开了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杜世成作重要讲话,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的民族工作提出了要求。举办了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在全市民族宗教
系统组织学习受国务院省市政府表彰的全国全省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事迹材料。
加强少数民族社团建设,将市少数民族联谊会顺利更名为市少数民族联合会,各区市也相继成立了联
合会组织。组织第五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了少数民族
体育运动会,开展“集中宣传周”等活动。
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
4月,进一步完善了“少数民族之家服务热线”,设立市、区两级责任部门,市、区、街道办事
处(镇)三级工作网络,共同负责热线工作。完善了服务热线值班制度、电话办理制度、督办制度、
工作报告制度、学习制度、评比制度等。三级服务热线网络启动,每天为少数民族解答咨询电话10多
个。
少数民族文艺调演
6月,组织开展了第四届青岛市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工作,选出优秀节目代表青岛市接受了第三届
山东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评委会的评审。接受第四届青岛市少数民族文艺调演评审委员会评审的46个
节目中,获一等奖的9个、二等奖的13个、三等奖的19个;接受第三届山东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评委
会评审的15个节目,获一等奖的3个、二等奖的5个、三等奖的7个。市民族事务局被评为第三届山东
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