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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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事业概况
2005年,青岛市有医疗卫生事业机构2609个。其中,医院145处,卫生院90处,疗养院8处,专科防
治所(站)6处,卫生防疫机构20处,卫生监督所13处,妇幼保健机构10处,门诊部、诊所、卫生保健
所、医务室2296处,急救中心2处,采供血机构7处,其他卫生事业机构12处。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有床
位3.06万张(含疗养院1653张),按社会人口计算,全市每千人口有医疗床位4.1张。全市有卫生专业
人员4.02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39万人,内有医生1.5万人、护士1.09万人,医护比为1∶0.7。
年内,全市各医疗机构诊疗人次1262.9万人次,其中门、急诊1234.2万人次。全市各医疗机构接
受入院治疗病人50.2万人次,实际占用总床日数577.7万天。全市各医疗机构实际病床使用率62%,病
床周转次数19.6次,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10.9天。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5.00/10万,婴儿死亡率下
降至4.70‰; 新生儿疾病筛查8.28万人, 筛查覆盖率达到99.5%。 年内青岛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
77.57岁,其中男性为74.77岁、女性为80.60岁。居民健康状况主要指标均居全国前列,达到国内领先
水平。
公共卫生
市级公共卫生长效机制建设项目基本完成。投资1122万元的市疾病预防控制电子信息网络一期工
程启用,市传染病医院新病房楼完工,市急救中心通讯调度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市卫生局设立了应急
办公室。崂山、黄岛、胶南、李沧等区市启动了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医疗救治体系逐步完善,即
墨、胶南等市的医疗急救网络已扩展到乡镇。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农村卫生
巩固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至年底,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403.48万人,
人口覆盖率91.7%;全年共为107万人次报销医药费9650万元。崂山区将预防保健服务纳入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报销范围,免费为11.5万名农民进行了体检、为8.3万名农民实施了乙肝疫苗接种。即墨市开展
大病医疗救助,共为4085名白内障患者和43名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实施了免费康复手术。
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启动了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市、区(市)两级财政共投入800万
元,用于改善镇卫生院医疗条件。新型卫生支农服务工程继续实施,对82所镇卫生院进行了对口帮扶。
社区卫生
通过编制和实施青岛市区域卫生规划,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发挥大型医院的优势带动作用。
市内四区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1个,街道覆盖率达100%。市北区成为首批全国社区卫生
服务示范区;四方区通过国家示范区考核验收;市南区打造“一刻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居民覆盖率
达98%以上。以青医附院、市立医院等三级医院为区域性医疗中心的资源配置布局初步形成。
疾病防治
进一步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高血压、糖尿病等严重影响居民健
康的慢病防治措施,公安、司法管制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检测率达到100%,
“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率达100%,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达到99%。完成了防控禽流感、抗击九号台
风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及确保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工作目标。
妇幼卫生和爱国卫生
继续实施“母亲安全”项目,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以降低孕产妇、婴儿等两个死亡率为
重点,采取综合措施,严把准入标准,强化质量管理和人员培训,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持
续下降,达到历史最好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即墨、胶南、平度、莱西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卫生
改厕任务超额完成,“除害防病”力度加大,城乡整体卫生状况进一步改善。
卫生法制
推行市级卫生行政执法三权分离改革,将卫生行政执法中的行政许可权、监督检查权、执法稽查
权实行内部分离,建立了“一门受理、服务规范、方便快捷”的卫生行政许可模式、“综合执法、反
应迅速、监管到位”的卫生监督执法模式和“措施落实、约束有力、奖优罚劣”的卫生执法稽查模式。
许可审批环节由8个减为3个。全面推行卫生综合执法,加大对食品、公共场所、职业场所和医疗机构
监管力度, “五小”单位卫生明显改善,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起数和中毒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46%和
62%;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初见成效,共检查医疗机构8500余家次,立案查处661家,累计罚款
134万元。
开展创建“健康校园”活动。结合创建“平安青岛”、“平安校园”,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中开展了以提高学校卫生整体水平为目标的创建“健康校园”活动。将学校
的健康教育、食品卫生、疾病防治列入其中考核,已有40余所学校达到了三A级(最高级)健康校园
标准。
中医工作
改善中医医疗机构软硬件条件,累计新(改)建业务用房2.77万平方米,医疗设备投入达3500万
元;有22人入选省级以上优秀临床技术骨干,90%的乡医通过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中医类省、市
级以上重点学科和专科达到27个,中标省级科研课题11项,其中获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一等奖和三等
奖各1项;启动了13所中医特色镇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开展了“万名老人养生保健
指导行动”,指导咨询达2.2万人次。
科教兴医
规范学科建设,对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和特色医疗项目实行“全出竞入”,重新进行了评审。启
动了世界糖尿病基金会“青岛糖尿病预防项目”,完成了“十五”国家食品安全攻关课题;获市自然
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68项,占全市获奖总数的39.5%。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对社会化身份院医师
实施了规范化培训。
医疗质量
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研究分析了群众“看病
难、看病贵”的形成原因,制定了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12条措施,规范医院行为,加大对乱检
查、乱收费和大处方的治理,在18个医疗单位推出了16个“大众医疗服务项目”,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幅度,将全市医药总费用平均下压3个百分点,药品费用比重和每床日平均费用各下压2个百分点,将
每门诊人次和每床日住院费用增幅控制在6%和10%以内;全市8所公立中医医院均次费用基本处于“0
增长”。完善了临床检查、治疗、用药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建立了医生处方和大型检查质量评
价制度,建立预防和治理不合理收费的长效机制,落实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和费用清单制度,并将收
费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医院的综合目标考核。继续采取医药收入的“总额均费双控、结构优化调整”等
措施,理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现药品价格、大型设备检查治疗
费等费用降低;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行“三减三免”政策(免挂号、诊察、出诊费,享
受药费、检验费、特检费减免10%),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精神文明建设
完成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了“十大健康行动”等系列创建活
动。市卫生局机关被评为首批全国文明单位,全市卫生系统有10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创建活
动先进单位、有62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文明单位。在市政府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评
议中,卫生行业满意率为93%,比上年增长14.61个百分点,达到优秀等次。
(吕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