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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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市场物价 2005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同)增长2.30%。从构成上看,食品、
娱乐教育、衣着、居住类价格累计分别上升2.1%、0.4%、8.3%和7.7%,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
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类价格仍呈降势,降幅在0.20%~1.90%之间。
价格宏观调控 继续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坚持季度分析例会和月度物价形势分析报告制度,
每月向全市经济形势预测联席会议提报价格变动情况,适时提出调控措施和对策建议。加强重要商品
价格监测,强化与170多家监测点的联系,增加进出口和钢材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增加对20多家供热、
供电企业原料煤价格监测,年内市物价局被评为全国价格监测工作优秀集体。完善应对市场价格异常
波动工作预案。测算价格调整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影响,研究制定对低保户的补助措施,确保价格
总水平基本稳定和低保户生活不受影响。
价格改革 按照“适度、稳妥、择重、衔接”的原则,调整了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相关价格。
1月,调整居民集中供热价格,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用热价格由20元调整为24元;5月1日起,城市居民用
电价格每千瓦时由0.52元调整为0.54元;6月1日起,城市居民用水价格(含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
立方米1.60元调整为2.50元,困难家庭基数内用水价格仍为每立方米1.60元;8月22日,调整出租
车运价,在现行起租费、车公里运价及其他运价政策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普通型、标准型和豪华型客
运出租汽车基价里程均由4公里调整为3公里。下放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权限,市内四区及崂山、城
阳区执行青岛市统一规定,其他区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政策由各区市政府制定,报青岛市价格、交通
主管部门备案。
行政事业性收费 清理取消了省设立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57项和国家设立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
103项,降低10项收费标准。建议市政府取消了客运出租车公路运输管理费和客运附加费。结合收费
年审工作,审验和检查了50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有收费行为的非企业组织的收费收支与公示情
况,审验收费总额61.59亿元,并换发2005年制式《收费许可证》。
价格服务 通过电台、报纸发布粮食、油料、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在青岛价格
信息网上增加经济适用房、自来水、供暖、管道燃气、景点门票、成品油、电价等重要商品价格公示
栏目,设立“审批表格下载”、“12358投诉台”及“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等网上办公栏目。通过现
场会形式推广李沧区永清苑社区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活动经验,省级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青岛
市价格认证中心被评为全国价格认证工作先进集体。
价格热点 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审核了第六期集中招标的2444个
品种规格的药品零售价,降低了部分药品零售价格;对全市374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归并、规
范,编制了《青岛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制定了《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程序》、《经济适用住房作价
原则》、《经济适用住房作价办法》,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所有经济适
用房价格通过媒体对外公示,加大了社会监督力度。
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开展了化肥、成品油、电信邮政、药品、月饼价格、涉农价格和收费、教育、医疗服务、人力资
源管理等收费专项检查,以及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和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执法月活动。全市共查出各类价
格违法案件374件,查处违价金额3363.18万元,罚没金额350.85万元。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开展
明码标价宣传月活动,向省物价局推荐14家企业为山东省价格诚信单位。加大商品房明码标价管理力
度,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范格式制作《商品房明码标价书》。打造“12358”价格举报投诉品牌,
实行首问责任制,办理时限由30日缩短为7日,全年共接听咨询投诉电话4852起,受理举报263起。
价格法制建设与宣传
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200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完成了《青岛市重要商品和服务
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起草工作,发布实施了《青岛市洗浴娱乐行业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
了价格听证会组织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完善行政复议政务公开制度的决定》。
研究开发了价格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软件系统,统一规范了执法文书的格式。开展“三一五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解答群众价格咨询20余次。配合市政府召开城市供
水价格调整新闻发布会,印发宣传材料3000多份,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市物价局被市政府评为
“青岛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