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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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青岛仲裁委员会受理各类纠纷案1096起,比上年(下同)增长53%;涉及争议标的额10.
8亿元,增长123%;结案率达97%。主要业务工作指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被省政府授予“全省优秀
仲裁委员会”称号。
工作创新
在黄岛、崂山、城阳、胶南、胶州、即墨、平度、莱西等区市和总商会、证券期货等行业组建10
家仲裁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新增聘63名仲裁员。青岛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开始
运行,为当事人提供了解决各类商事纠纷的平台。发挥行业和企业仲裁办事处的作用,调整充实工作
人员,完善仲裁发展的奖励制度。加强仲裁联络员的管理工作,对近千名仲裁联络员进行重新登记。
在全市组织仲裁工作需求调研,收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百余条,研究落实改进措施。
围绕创建“平安青岛”,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重视重大、疑难、集团案件,特
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进行预测分析,其中重要个案和带有突发性、普遍
性的纠纷,由主任办公会集中研究。把好组庭关、裁决关,并提前做好应急措施。及时、妥善解决因
对裁决结果有异议可能造成的集体信访事件3起。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2件次。未发生越级和集体上访现象。
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
根据《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制定和完善了《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心管理办法》、《青
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心案件办理程序》、《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心案件办理程序实施细则》等十余
项办案工作制度,使仲裁办案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仲裁案件快速结案率、调解和解
率、自动履行率、当事人满意率和审理的各类仲裁案件无撤销、无投诉、无超期的工作目标,办案质
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年审理的仲裁案件被司法监督纠正(包括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重新仲
裁)控制在0.3%以下,仲裁案件信访投诉大幅下降。缩短了立案审理时限,坚持做到当日立案、当
日送达、当日移交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全年快速结案率60%,调解和解率63%,当事人自动履行率90
%,当事人满意率70%以上。全年直接送达各类仲裁文书1650人次。协助当事人办理财产、证据保全48
起,涉及财产标的额8000余万元。
仲裁业务管理
对青岛仲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结合仲裁工作实际,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基
础上,修改了仲裁员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仲裁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在仲裁案件立案时,向双方当事
人发放意见反馈表,将仲裁员办案的质量、效率、遵章守纪情况作为重要考核的指标。为规范仲裁庭
开庭程序,该会依法组织了一次仲裁公开开庭,青岛电视台进行了全程录像,此举得到国务院法制办
领导和全国同行的肯定。加强仲裁规范化建设,结合仲裁工作特点,启动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认证
工作,于7月通过中国质检协会考核验收,成为全国第一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仲裁机
构。争取市有关部门支持,新增办案用房1100平方米。
仲裁文化建设
打造“亲和仲裁”法律服务品牌。先后编写了《亲和仲裁》杂志、《仲裁法律知识手册》、《仲
裁实务手册》等。在2005年全国仲裁工作会议上作了《打造亲和仲裁品牌,服务和谐社会构建》经验
介绍。组织了以“中韩两国经济贸易交流中商事纠纷的仲裁解决”为主题的“中韩仲裁理论与实务论
坛”,建立起东亚地区仲裁机构交流与合作机制,加大了青岛仲裁的开放度和国际影响力。
仲裁法律宣传
在《法制日报》刊发了该会文化建设取得的成果;在《青岛日报》和《青岛晚报》开辟“亲和仲
裁”栏目。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82篇;参加市纠风办举办的《行风在线》节目3次;在市广播电台播
放法律节目和“1377早新闻”栏目中宣传仲裁。深入金融、证券期货、科技、外经贸建设以及部分大
型企业开展仲裁调研走访,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全年走访86家企事业单位。组织了20余场4000多人次
参加的仲裁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2万多份。
(陈士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