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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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年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对29名县处级以上干
部在企业兼职、1名企业领导干部兼任党政职务问题进行了纠正。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公款购买商
业保险进行清理并延伸到企业、村级组织,围绕审计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先后对5个单位购买商业保
险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纠正。清理出8个区、市和6个市直单位100名干部拖欠公
款232.2万元,有1名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将公款1.5万元借给朋友,均已清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以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出台了《青岛市市级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对市级行政
事业单位移动电话话费进行了改革。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出台了《青岛市党政
机关外出考察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对党政机关外出考察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提出了要求,并
加强了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16个被审计单位进行了审计回访督查,对市审计局报
送的23份审计结果进行了分析,组织有关部门对个别单位在审计中被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青
岛市被评为全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先进单位。

查办案件

信访举报工作 开通了网上举报信箱,实行了双向承诺制度和初信初访责任制,做好三级“两会”、
十六届四中全会等一系列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信访举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
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657件次, 接待群众集体上访28起303人次。 属检举控告的7017件次, 占总量的
91.6%,为查办案件提供一批有价值的线索。
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加强领导,强化与公检法和土地、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查办案件数量与2003年基本持平。2004年,共立查党政纪案件829起,
比2003年增加1起。涉及地厅级干部3人,副局级干部11人,县处级干部30人,乡科级干部63人,一般
干部146人,一般党员576人。通过办案,共追缴违纪款物价值1200余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
失4000余万元。
案件审理 全年审理的市纪委、市监察局直接查办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2起,协审和平
衡基层复杂疑难案件90余起,审查基层所报处分决定700余份,对市直单位案件处结情况进行跟踪督
办150余人次;对全市上年度案件审理目标管理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举办了《纪律处分
条例》学习研讨班。

党风政风建设工作

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联席会议领导机构,下发了《关于开
展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多次对各区、市进行了督查
和检查。通过检查,共发现与征地补偿工作相关的案件线索28个,其中在查的3起、已查结的25起;
给予党纪处分25人;已纠正违规问题25个,涉及违规金额41.7万元。
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将2003年年末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7.45亿元问
题全部解决。
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 在深入部分企业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会
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青岛市2004年1~5月促进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检查共涉
及促进就业资金2447万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合
法利益。
治理教育乱收费 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春、秋季收费进行了检查,及时纠正了个别学校存在的
违规问题;出台了《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全市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秋季开学已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共受
理举报24件,组织查处了8起,金额200余万元,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医药购销纠风 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履行中标药品合同不到位的问题,建立了采购中标药品月报表、
季通报和重点督查等3项制度,提高合同履约率;组织开展了第五期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市54家二
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中标药品2404种,采购药品价格平均下降15%,让利于患者4800万元;
采取有奖举报、加重处罚和建立稽查队等举措,查处收受“红包”、“回扣”行为。全市医务人员共
上交“红包”、回扣、开单提成600多人次,涉及金额20余万元;查处收受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案件6
起,涉及金额10余万元,有10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2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对药品市场的
整治,共立案查处药品违法案件281起,收缴罚没款100余万元,销毁假劣药品价值40余万元。
减轻农民负担 会同有关部门把农民减负工作作为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专项考核内容之一,
实行百分制考核,明确了考核内容和扣分标准,突出农民减负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召开了农民负担监
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全面部署农民减负工作;建立了农民负担重点监督管理制度,把农民
负担问题突出的地方作为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在上年取消特产税
全面停征公益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征农业税,仅此一项,全市农民人均减负106元,减负率为72%;
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农业用水、用电、农机服务、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及农民建房中的乱收费情况
为重点,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个别镇(乡)、村存在的问题;落实中央、山东省关于
农民进城务工的有关政策,清理和取消了一些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手续,
全年共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7054万元。全市通过专项治理共减轻农民负担1100余万元,查处涉及
农民负担的案(事)件8起。
治理公路“三乱” 组织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对公路“三乱”问题开展了3次较大规模的明查暗
访,清理取消对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集资摊派9项,涉及金额370余万元。
企业减负 重点抓了受理举报和查处案件工作,共受理举报8起,查处4起。
整顿统一着装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了整顿统一着
装工作。 全市三类整顿范围共涉及政府着装部门或系统26个, 社会着装单位199个, 违规着装人数
18791人,着装经费2024.4万元。现有15020人已停止着装,占应停止着装数的79.9%;已收回制式标志
(大沿帽、帽徽、臂章、肩章等)15222套,收回制服26201件。
农村和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重点抓了行风建设基层“示范窗口”创建活动,重点纠正一些基
层和“窗口”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以权
以职以业谋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市和区市普遍建立了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管理
办法, 大部分行业管理部门制定了创建方案。2004年5月,全市召开纠风工作会议,对首批2个省级、
50个市级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和授牌。截至年底,全市各级基层行风建设
“示范窗口”已有110多个。
开办《行风在线》新闻专题栏目 2004年10月,会同市广播电台开播了《行风在线》新闻专题栏
目,邀请政府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轮流上线介绍情况,解答群众的咨询,接受群众投诉,听取群众意
见建议,并督促上线部门和单位对热线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期间,先后组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48个单位上线参与节目播出,收集群众意见近千条,均及时进行了反馈和答复。

行政监察工作

加强对奥帆赛场馆建设项目的监督 建立健全了监督体制和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奥帆赛监
督委员会,制定了《奥帆赛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职责,建立了监督责任体系。督
促奥帆委不断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奥帆赛监督委员会协调和督促职能部门强化监督职责,先后建立了
《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帆船委员会(青岛)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奥帆委工作人
员廉洁自律守则》、《奥帆委工作人员日常考核暂行办法》、《奥帆委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等一系列制度。加强了对奥帆赛场馆工程建设和奥帆委日常工作的监督。专门制定了《奥帆赛场馆工
程建设监督内容》,细化了奥帆赛场馆工程建设在工程前期、工程发包和承包、施工、竣工等4个阶
段的监督内容,督促并会同奥帆委、市建委制定了《青岛国际帆船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管理办法》、
《奥帆委大额专项支出审核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加强了奥帆赛场馆工程招投标的监
督,避免了工程招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截至年底,奥帆赛场馆工程建设已对奥帆赛基地海域清淤、
基地陆域拆迁、水域设施拆运等19项工程进行了招标,监督委员会依据工作方案和有关法规,对工程
的项目审批、规划及规划设计方案评选、施工图纸审查、工程发包招标等各项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实
施了监督,使场馆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对房地产开发实施提前介入监督工作 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中实施提前介入加强对政
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意见》。先后2次召开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意见》,听取了市中
级法院关于重大涉法房地产案件审理情况的汇报,研究了关于提前介入工作的体制、机制以及监督的
形式、内容等问题。市提前介入办公室全面启动,并督促五市三区建立监督工作机构,推动全市提前
介入监督工作稳步发展。对市内四区192个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200个规划项目、39个应纳入招标的
规划设计方案、197个报建项目、121个工程施工招投标项目、94宗建设用地、17宗项目转让、130个应
纳入规划批后监管的项目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审查。对审查发现的2个变更容积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2
个应纳入招标而未招标规划设计方案组织了抽查,对4个违法建筑项目、3个工程施工违法招投标项目
实施了查处。
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的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
市场主体单位49家,其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6家;行政警告处罚16家;通报批评3家;罚款7家,罚款
金额16.50万元;简易程序处罚施工单位13家,罚款1.24万元。
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工作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2004年1月,成立了青岛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截至年底,各区市已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市直各单位也都确定了承担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部门
和人员,形成了上下互动的工作网络。加强了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青岛市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
办法》、《青岛市行政效能投诉工作职责》、《青岛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办理制度》、《青岛市行政
效能投诉处理工作考核办法》等7项工作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促进了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拓宽
了投诉渠道,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组织了多次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市予以通报。利用电视、
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行政效能投诉工作的职能、受理范围、查处情况,使市民对行政效能
投诉的工作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投诉质量得到明显提高。2004年,全市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共接听投
诉电话9441个,网上投诉和来信495件,属于受理范围1053件,已办结1039件,有14件正在办理中。在
受理的投诉中,经查属实的259件,共有262人次受到不同程度处理,其中批评教育120人、责令写出书
面检查的65人、通报批评22人、扣发奖金的26人、纪律处分5人、辞退3人、行政诫勉6人、调离岗位7
人、免职3人、取消评优资格5人。
重点工程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效能监察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建立了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
目实施效能监督的制度,并起草下发了《2004年度重大项目效能监察工作方案》,与市发改委等单位
共同研究协商了监督的内容、方式、协调机制等问题,对确定的滨海大道建设、青银高速公路青岛段
二期工程、奥帆赛基地建设、海西湾修造船基地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了全面监督,重点督查了部
分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基本摸清了各项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个别部门间协调不够、
效能不高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有关部门在市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有关效能问题进行了督促,
使奥帆赛水域中的浮码头迁移和海域使用权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对海西湾修造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加
强了督查,解决了该工程中一期经济适用房配套取暖、职工子女入学、修造船海域开放等问题。
围绕政府机关行政管理活动开展监督检查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对政府部
门和事业单位开展例行检查。重点围绕各部门各单位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
决策、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作效能、政务公开、行政许可、落实“收支两
条线”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截至年底,已在市交通
委、市规划局开展了例行检查的试点工作,待取得经验后将在市直机关中逐步推开。

抓源治本

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 开展了4项集中清理工作。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编
办等11个部门,对全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许可实施主体、许可事项和许可收费进行了集中清理。
共废止地方性法规8件、修改19件,废止政府规章114件、修改37件;保留行政许可事项344项,取消133
项。与上轮相比,取消调整幅度为45.5%。另外,确定94项为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确认许可实施
主体65个。组织开展了贯彻《行政许可法》的新闻访谈活动。6月底到8月中旬,组织全市具有重要行
政许可职能的36个政府部门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全面开展了“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新闻访谈活动。根
据监察部通知要求,对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11月下旬,专门组织8个
检查组,对全市35个区(市)和部门进行了重点抽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限
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本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之中。
加强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 细化深化部门预算。督促财政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的
项目和范围上进一步细化和延伸,增强预算的刚性和约束力。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试点。对会
计集中核算制度向市级二级单位延伸进行了研究。会同市财政局对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工作进行了调查摸底。
加强对投资体制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 督促、配合市发改委制定了《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
法》,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督管理;推行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已在市委党校二期等项目中实施;
选择了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投融资改革试点。
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 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制定了《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办法》;修改了《市管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暂行办法》。
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国家监察部、山东省监察厅关于“要督
促建设、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专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
督”的要求,参与了滨海公路北段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并协调交通、水利等部门逐步将水利、交通等
专项工程纳入有形市场,实施全面监督。水利工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招投标工作,有关部门已经
达成一致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即将正式实施。对公路工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招投标问题,已协
调督促市交通委和市建委进行了初步协商,有关基础工作已经完成,已进入实质性研究论证阶段。针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邀请招标易产生陪标串标等情况,及时总结推广了市水利局纪检组在水利工程中
加强监督的做法,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新情况、新
问题,探索有效的监督方法和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全市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公
开招标率均为100%。
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过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办
公室进行组织协调,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会同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出台了《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
“招拍挂”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市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经营性土
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推动“招拍挂”制度的落实,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分类
处理了经营性土地出让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梳理了全市2001年7月1日以来的所有经营性土地出让情况,
对640宗土地重新分类并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日常监督。多次参与了市内土地拍卖活动
的现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崂山、胶州等单位在经营性土地出让中的违规行为。对上年执法监察
中发现的不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1宗土地,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区、市
先后制定出台“招拍挂”规定的配套制度和内部规范,对过去制定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对与国家现行“招拍挂”制度不符的予以修正或废止。严肃查处了经营性土地出让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责任人员查处力度的通知》,加强了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责
任人员的查处。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在经营性土地出让执法监察中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起,有4人受到党
纪处分,3人受到政纪处分。
加强对产权交易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9月,会同市国资委对十二区市开展产权交易情况进
行稽查和调研,了解了2003年以来各区市产权交易、资产经营等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
意见。
加强对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会同财政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监
督的意见》和《市、区政府采购工作考核办法》,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起到了约束和督促作用;开展
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共检查市直部门和单位20个、区市4个,摸清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现状,发
现了一些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共参与现场监督10余次。
全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6.43亿元,节约资金1.32亿元,节支率17%。

党内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 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建立巡视制度的意见》、《关于建
立廉政勤政谈话制度的意见》、《关于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报告廉洁从政情况的规定(试行)》和
《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遵守“六个禁止”的规定(试行)》等4项制度。
开展廉洁从政报告活动 组织全市104个机关事业单位112名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要求报告了上半
年廉政勤政及重大事项情况,并分别报市委、市政府17位分管领导进行审阅批示。
组织开展廉政承诺活动 负责起草了有关市领导的廉政承诺书,在市委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廉政
承诺,并将有关情况报省纪委。制定下发了市纪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承诺的通知》,
组织十二区市及部分市直单位领导按照要求进行了廉政承诺。
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 会同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召开2004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组织全市各单位按照要求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落实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的规定。
落实廉政谈话制度 年初,为有关市领导准备了与十二区市和部分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
谈话材料。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成员分别与所分管的部分区市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廉政谈话任务。

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宣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先后到40余家国有企业进行调研督查,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
业领导人员必须遵守“六个禁止”的规定(试行)》,推动了《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配合中央纪
委《党风与党纪》采访组,对青岛市8家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采访。会同有关部门对32个
市直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和考核。筹备迎接全省厂务公开工作督查
组对青岛市厂务公开督查调研;青岛市在全省第四次厂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进行经验交流;筹备
召开了全市借鉴ISO9000标准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推介会;省纪委等转发了青岛市借鉴ISO标准规范
厂务公开工作的做法。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党风廉政宣传工作 宣传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三级全会贯彻落实情况。对廉洁勤政先进典
型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对上半年的工作成效进行了专题报道。对“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
了系列宣传。对公务员效能投诉工作进行了系列报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态及时进行宣
传。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大赛并进行系列宣传。全年起草并向新闻单位提供市纪委各项工作统
稿200余篇;向中央纪委、省纪委报送信息并被采用21篇,其中中央纪委采用19篇、省纪委采用2篇。
各级新闻媒体用稿446篇,其中中央级61篇、省部级137篇。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开展以“为民、 务实、 清廉”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学习宣传贯彻
《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教育。组织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
市政协、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委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市直各单位党政主
要负责人参加了专题培训。举办“为民、务实、清廉”征文活动,共收到理论文章100余篇,对其中
的优秀文章除报送省纪委外,在《青岛日报》进行了整版刊登,并通报表彰。继续深入开展“荐文促
廉”活动。6月,建立了全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截至年底,已有30多个单位的2000余名党员干部
参观了青岛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组织编写出版了《天地有正气》教育读本,发放到市直和基层单位,
供全市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学习参考。举办了青岛市首届反腐倡廉文艺汇演。落实全国党内法规
知识竞赛活动。深入开展惩防体系研讨活动,形成了“创新反腐倡廉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
效性”理论文章,在中央纪委组织的“惩防体系研讨会”上进行了书面交流。健全和完善“大宣教”
工作格局,建立了由市纪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局、青岛日报报业集团等单位
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宣教工作联席会、协调会等项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

全年共起草制定制度规定21件。其中,会同市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对企业国有产权变更中造成国
有资产流失的查处办法》;起草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办案协作的意见》、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关于建立巡视制度的意见》、
《关于建立廉政勤政谈话制度的意见》、《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遵守“六个禁止”的规定》、
《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报告廉洁从政情况的规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的意
见》等。

(庄建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