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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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管理

2004年,组织公开考录公务员538名,公安系统招考毕业生136名,市审计局招考26名,优化了公
务员队伍结构。首次在面试中运用素质测评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收到了较好效果。落实新录
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加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组织全市机关为549名新录用公务员聘任
了导师。做好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全年共安排往年考录的公务员40人到基层锻炼,组织2
期29名优秀公务员进行健康休养。
建立公务员培训长效机制,出台了《青岛市公务员学分制管理试行意见》,并对部门自行举办的
公务员培训班次进行备案。启动了以“五会一讲”(会鉴别、会执行、会办事、会办文、会办会和讲
礼仪)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基本素质能力提升计划,计划2年内把处级以下公务员轮训一遍,探索实
施案例教学、讲评结合的训练式培训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贯彻《行政许可法》,组织全市3万余
名公务员开展了大规模行政许可法培训和上机考试,举办了“普法杯”行政许可法电视知识竞赛。组
织研发的大规模公务员智能化电子政务培训考试系统获山东省人事科研成果评审三等奖、市科技进步
三等奖。组织39名高层次公务员出国进行了公务员培训实务、政府行政与公务员管理、公共服务体制
改革等培训。
完善公务员年度考核,突出抓好基层单位、窗口服务单位考核和执法系统考核末位离岗培训。进
一步规范公务员日常考核,出台规范日常考核的意见,建立了抽查和反馈相结合的日常考核检查制度,
推进了公务员作风建设和依法行政。继续开展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绩效评估,首次组织区市公务
员管理绩效评估。对区市和市直单位年度轮岗回避情况进行调查,为行政效能评估提供依据。对区市
行政机关人员混岗问题进行调查,并对部分区市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清理。
开展“我与青岛共发展”活动。建立政务服务无缺位制度;开展公共服务竞赛,首次评选出5个
“青岛市公共服务示范窗口”;开展“公务员奉献月”活动,组织市直机关的64个部门1000余名公务
员(机关工作者)在五四广场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推介机关服务品牌;将公务员考核结果、奖励惩戒
情况及过渡等资料信息入库,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并运用到工资晋级晋档、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及
竞争上岗等资格审核中。“我与青岛共发展”活动推进了公共服务流程再造,提高了公务员能力,改
进了公务员作风,推动了机关建设,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年内,四方区民政局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这是青岛市历史上第一个获此荣誉
的集体。选树的莱西市水利局李勇、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毕世玉被评为“山东省模范公务员”,
市北区司法局被评为“山东省模范公务员集体”。

人才工作宏观规划

年内,召开了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启动
全市“十一五” 人才规划编制工作, 组织21个部门开展16项调研课题。加强人才工作研究,完成了
“人才强市战略”课题研究。

引才引智

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引进优秀人才和国外智力,成效明显。全年引进本科以上人才21652人。其中,
博士260人,硕士和高级职称人才1805人。引进留学人员167人,比历史最高的2003年增长了30%。引进
本科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18406人,其中博士126人、硕士1166人,分别比历史最高的2003年增长了27%、
100%、15%。围绕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出台并实施了《青岛市居住证》政策,为627人办理了《青
岛市人才居住证》,引进的创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约占总数的45%以上。获得国家批准的引智项目
41项,获得专项引智经费110万元,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居第四位。其中,获得国家批准的引进国外
技术、管理类人才项目37项,获得专项引智经费50万元,比上年增长43%;获得国家批准的重点专项
引智项目4项, 获得专项引智经费60万元,比上年增长150%。高新技术类引智项目占全年项目总数的
62%。聘请的青啤朝日公司日本专家船越五郎获国家“友谊奖”,是青岛市近年来唯一获此荣誉的外
国专家,聘请的青岛港法国专家李成柞获山东省政府“齐鲁友谊奖”。推荐的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
公司被命名为国家引智示范单位,这是青岛市第一个国家级的引智示范单位;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
研究所被批准为山东省农业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园。全市有6人获得山东省公派留学资格,占全省录取
总数的1/4,居全省第一位。

人才会展

年内,在日本组织了第三届中国·青岛国际化人才创业项目洽谈会,这是青岛市首次在海外举办
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高度融合的洽谈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共签订合作项目51个,其中招商项目10个
(“世界500强”合作项目2个,外方投资总额4650万美元),科技合作项目17个,人才招聘项目24个,
与262人达成来青创业意向。组团参加“中国山东第三届海外人才交流暨项目洽谈会”,达成合作意
向117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16项。组织10家留学人员企业携7个产品实物参加“全国留学人员回国创
业成就展”。

职称改革与专家工作

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化评价体系,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机制。制定了《青岛市专业技术职
务晋升考评实施意见》,重点对教育、卫生、工程三大系列引进社会化评价体系。卫生系统人员的职
称评定全部实行了“人机对话”;教育系统人员的职称评定全部实行了说课制,由专家评委对晋升人
员的讲课质量、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工程系列人员的职称评审全部实行了面试制。指导档
案系列进行了面试。加强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定了《关于做好院士聘任和政府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
加强高层次人才资源共享,与烟台、威海等市达成初步协议,制定了高层次人才资源共享备忘录。举
办清华MBA中华万里行活动,清华MBA经管学院与市人才中心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在海尔集团建立
了MBA实习基地,有超过1/2的清华MBA学子选择青岛作为就业、创业和实习城市。

人才培训

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进行综合质量考评,基地全年培训2万余人次,年内新确认市级继续教育基
地4个,总数达到33个。对全市23810名晋升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进行了学分审验。开
展“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培训及自学考试,有4000余人参加。与国家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联合
举办了“人才测评师”资格认证培训。参与西部人才开发,举办了国家人事部立项、主要对口支援贵
州省的“全国现代化农业机械技术高级研修班”,培训高级人才60名。规范出国(境)培训,制定出
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国(境)培训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组织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国培训58批
596人次。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资源举办“人力资源师”、“物流师”等资格认证培训班17期,与南
开大学等院校合作开展远程学历教育培训,培训学员1132人。

人事人才服务

努力为人才发挥作用构筑平台。加强博士后站建设,全市现有21家博士后站,培养出站博士后98
人, 在站博士后53人, 博士后在站期间平均每人承担1~2项课题, 先后承担、 参与国家“863”、
“973”重大项目50余项,国家基金课题攻关项目近50项,博士后站已成为青岛市聚集、培养、使用高
层次人才的重要载体。经国家人事部批准,挂牌成立的青岛变压器集团博士后工作站是全省第一家设
在民营企业的博士后站。加大对中小企业人才智力支持,推行中小企业专家工作站制度。为留学回国
人员创业提供服务,年内批准11家留学人员企业进驻创业园。协调成立留学人员协会,已有会员266
人。发挥全市留学回国服务联席会作用,为留学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拓展人才派遣工作。扩大企业派
遣,规范工勤人员派遣,印发《青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派遣管理实施细则》。2004年,市
人才中心新增机关事业派遣单位14家,工勤人员62名,分别比上年增长29%和45%;新增企业派遣单
位25家,派遣人员1815人,同比增长56%。截至年底,市人才中心共为62家机关事业单位派遣人员242
人,为41家企业派遣人员3815人。开展人事诚信调查,建设职业信用体系,逐步对人才引进、职称评
审、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各类资格考试报名等业务工作进行证书查验,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
在全国首家为人才择业出具人事诚信调查报告书。截至年底,已为123家单位5000余人查验学历证书和
资格证书6900本,为27家用人单位和567名各类人员出具了人事诚信调查报告。“人事诚信调查”入选
“2004年度诚信青岛十件大事”。

人才市场建设

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对市人才中心进行了体制改革,并分别在全国人才市场建
设管理座谈会和全国部分大中城市人才中心主任联席会上作经验介绍。市级人才市场初步形成了有形
市场、网上市场、媒体市场三位一体的招聘格局,比大多数城市有形市场和网上市场二位一体更具竞
争力。全年共举办各类人才招聘会290余场,招聘单位2.69万个(次),求职人数92万余人次,招聘场
次比历史最多的2002年增长了32%,招聘单位和求职人数分别比历史最高的2003年增长22%和34%,人
才交流量居全国主要人才市场第二位、全国大中城市前五位、副省级城市前三位。

机构与人事制度改革

1.工作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
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
委员会,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对外
贸易经济合作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民族事务局、市宗教事
务局,市旅游局。
2.办事机构: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口岸办公室。
3.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调查研究室(由市政府办公厅管理),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由市
政府办公厅管理),市物价局(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4.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5.派出机构: 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与黄岛区人民政府一套机构两块牌子),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崂山区人民政府
一套机构两块牌子),青岛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与市委青岛保税区工作委员会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调整的机构

1.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撤销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将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职
能,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职能,市财政局承担的部分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参与拟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职能,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
室承担的研究指导企业经营者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等职能合并,组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市政府特设机构,正局级规格。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
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
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同时进行调整更名。
2.完善地区经济调节体系。撤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将原市发展计划
委员会的职能,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以及重要工业产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资源节约
和综合利用及有关审批职能,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组织研究或参与拟定经济体制改革的综
合性政策措施、研究论证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论证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等职能合并,组建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规格。
将市粮食管理办公室(市粮食局)更名为市粮食局,由市政府财贸办公室领导调整为市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正局级规格不变。
保留市盐务局,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设机构,正局级规格不变。
保留市外债管理办公室,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设机构,副局级规格不变。
3.调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撤销市经济委员会内设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建市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规格。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时也是市安全生产委员
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4.调整经贸管理体制。撤销市经济委员会、市政府财贸办公室、市经济委员会内设的市工业行
业管理办公室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的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行业规划、
产业政策、经济运行调节、电力管理及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职能,原市政府财贸办公室职能和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承担的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职能合并,组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
规格。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下设市经济运行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均为副局级规格,局长分别由市经济
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兼任。
原市经济委员会所属有关事业单位,原市政府财贸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划归新组建的市经济贸
易委员会管理。
5.调整信息产业管理体制。撤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电子行业管理办公室(原隶属市经济
委员会)。将原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职能,原市电子行业管理办公室职能和市科学技术局承担的有关
软件、网络和通讯部件等信息产品的规划、研制和开发职能合并,组建市信息产业局,为市政府工作
部门,正局级规格。
6.调整交通管理体制。撤销市交通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能,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青岛港行
政管理与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运输企业之间衔接和联合运输职能以及空港管理职能合并,
组建市交通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规格。
市交通委员会下设市公路局、市港航管理局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均为副局级规格,局长分别由
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兼任。
原市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划归新组建的市交通委员会管理。
市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员会。
7.调整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撤销市城市管理局。将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管理、公用事业
管理等职能,市园林环卫办公室承担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能合并,组建市市政公用局,为市政府工作部
门,正局级规格。
将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划归市建设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挂市城
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将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物业管理政策制定和行业管理职能,划归市国土
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将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划归市建设委员会。同时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局调整为市建设委员会下设机构,副局级规格,局长由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兼任。
将市建设委员会内设的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调整为市建设委员会下设机构,副局级规格不变,局长
由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兼任。
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的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和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合并,
组建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为隶属市建设委员会的副局级事业单位,局长由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兼任。
8.理顺农业管理体制。将市农业局更名为市农业委员会。
撤销市乡镇企业服务中心,将其承担的拟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企业
改革等职能划归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其他职能划归市农业委员会。
撤销市畜牧服务中心、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组建市畜牧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为市农业委员
会下设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市畜牧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分别由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兼任。
原市畜牧服务中心、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和原市乡镇企业服务中心有关事业单位,
划归市农业委员会管理。
9.调整林业、园林管理体制。撤销市林业局、市园林环卫管理办公室。将原市林业局的职能与
市园林环卫办公室承担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职能合并,组建市林业局,挂市城市园林局牌子,为市政
府工作部门,正局级规格。
按照职能调整,原市园林环卫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划归市林业局(市城市园林局)和市
市政公用局管理,条件成熟的公园可下放到区管理。
10.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人口发展
研究职能,划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加强本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的综合协调。
11.调整新闻出版管理体制。市新闻出版局与青岛出版社分设,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为市
直事业单位,正局级规格。
青岛出版社政事分开后,组建出版事业集团,不再挂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牌子。
12.调整机关后勤服务体制。撤销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组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直事业单
位,正局级规格。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建后,同时调整原市级机关服务中心所属宾馆(饭店),除保留部分作接待
服务外,其他的应脱钩改制,实行市场化运作。
13.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体制。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
房资金管理中心)由市政府办公厅管理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仍为副局级。

(摘自“青发〔2004〕12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