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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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青岛市有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及全市性宗教团体7个,依法登记的
宗教活动场所125处,有宗教教职人员181人、信教群众7.3万余人。
1月,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者、宗教教职人员、
信教群众共15万余人次参加,编印了全国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摘要,发放到各宗教团体和基层单位,
发送宣传材料7万余份。对全市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年度检查,合格率100%。推广“以堂带点、以
点包村”管理模式,在崂山区召开了“以堂带点、以点包村”现场经验交流会。开展抵御境外宗教势
力的渗透活动,规范在青外国信徒的宗教活动。
年内,市宗教事务局创建了“心手相连”宗教工作文明服务品牌,制定了《创宗教工作服务品牌
实施方案》,在该局和12个区市开展了创建活动;开通了“心手相连”服务热线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
会公布。

重要活动

继续开展宗教团体“关注社会、回报社会、适应社会”活动,组织宗教团体对口帮扶6所小学。
开展“保稳定,促适应,我为青岛做贡献”系列活动,在各区市举办“宗教界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图片巡展”。协助市佛教协会举办了“浴佛法会”。协助山东省佛教协会成立了山东省第一所佛教院
校——山东湛山佛学院,该院于10月22日举行了开学典礼。

宗教团体自身建设

以制度建设促进宗教团体发展。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宗教团体负责人例会制度、每月一次的宗教团
体工作交流会制度和每2个月一次的宗教团体负责人讲座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宗教团体的行为。开
展宗教团体评议工作,市宗教事务局会同市委统战部对7个全市性宗教团体2003年工作进行了评议。

(朱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