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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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62.7亿元,同比(下同)增长27%,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
15.9%;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83.7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GDP)的3.9%;房地产企业共纳税20.9亿元,
增长21%。

房地产市场

全年新开工房屋面积940.8万平方米,增长3%;房屋竣工面积635.2万平方米,增长18%;销售面
积516.2万平方米,增长13.9%。商品住宅新开工、竣工和销售面积分别为795.4万平方米、504万平方
米和446.5万平方米,占商品房屋总量的84.5%、79.3%和86.5%。全年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在建216万平
方米,竣工64.8万平方米。五市三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屋新开工、竣工和销售面积分别占
全市的53.7%、71.5%、72.2%和76.3%,成为房地产开发重点区域。
居民住房水平稳步提高。截至年底,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2平方米,增加1.9平方米。通过严
格配套费征收、 规范配套设施建设、 完善监管制度,完善了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美化了居住环境。
“二手房”市场持续活跃,市民购房渠道日益健全。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归集发放工作有
序推进,市民购房资金得到保障。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市民居住环境更加舒适。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年内,集中清理了全市42个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有重大纠纷及违规行为问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严格房地产开发资格清出制度,全年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32家,
降低资质等级14家,限期整改46家。评出了青岛市“十强”房地产开发企业。
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04〕91
号)、《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04〕92号)和《关于严格城
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青政发〔2004〕62号)等文件,规范了项目出让、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
房招投标和房屋拆迁等行为。

房地产业管理

年内,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成立,隶属于市建委,代表市政府对房地产开发和房屋拆迁工作进行
统一管理、监督和指导,初步建立了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的管理模式。建立了青岛市第一个房地
产开发项目库,编制完成了《青岛市市内四区房地产开发2005年度计划》,建立了全国第一个经济适
用住房招投标有形市场,初步建立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项目监管体系。按照“两级管理、权责明
确、方便监督、有利稳定”的原则,着手建立市区两级拆迁管理新模式。

(崔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