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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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调查

2004年,启动了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该工作总体分为前期准备工作、专题研究和
编制规划大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3个部分。年内,完成了信息收集,落实了规划修编承担单
位,做好了实施评价和指标预测以及与“十一五”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
成立了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土地调查测绘工作,并争取使青
岛市被列为2004年土地利用基础图件与数据更新项目试点城市。年内,组织实施了在原有控制点基础
上布设大地基础控制网工程,建立了覆盖全市的GPSC、D级控制网和地心坐标系,进行了全市厘米级
大地水准面精化,推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组织城镇地籍变更、农村地籍和土地条件等调查工作,完
成了五市三区技术指导、招邀标书准备和公开招标,完成数据库建设;组织开展了土地登记清理清查
工作,共清理清查127万余宗土地登记资料,存在问题359宗,已全部进行了纠正。

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

年内,开展开发区专项治理,对各类开发区进行严格的调查复审,以各区、市为单位建立了辖区
内开发区综合档案。青岛市原有各类开发区83个,批准规划面积6.53万公顷,报经省政府审核后,撤
销各类开发区58个、面积3.18万公顷;整合后拟保留的开发区25个、规划面积2.14万公顷。先后通过
了国务院检查验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治理整顿过程中,先后对七区五市19宗重大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查处,并针对青岛市土地市
场秩序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治。依法收回闲置土地71.37公顷,依法追究处理土地出让
金13.62亿元。组织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2415宗,查处违法用地面积2626公顷,罚款金额6059万元,
拆除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141万平方米,没收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136万平方米,责令退回非法占地110
万平方米。对土地违法责任人共提出行政处分建议237人,提出党纪处分建议173人。
对开发区建设项目用地执行预审制度,强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实施违
约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收回、收购、调整、清理、置换、整合等多种方式,从不同途径挖掘、盘活存
量建设用地,解决了开发区用地供需矛盾。严格遵循耕地保有量和建设用地总量的“双控”规定,投
资强度系数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略有上浮,不给低水平重复建设提供用地空间,对限制性产业严格控
制项目供地,对禁止性产业停止项目供地,注重引导开发区厂房向高空发展、资本向高投入发展、产
业向高科技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年内,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全市耕地总量基本实现动态平衡。全年共申报省
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5个,新增耕地面积210公顷;市级立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269个,新
增耕地面积2606公顷。
土地征用 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区土地征用工作的意见》,从合理调整补偿标准、
推行综合安置措施、加强补偿监管机制、提高征地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改革,重点解决失地农民“吃”、
“住”、“养”问题,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对全市征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全市1999年以来批准征用土地1.02万公顷,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面积2263公顷、经山东省政府
批准征用土地面积7933公顷,征地补偿安置费总额30.58亿元。少数区、市历年拖欠农民征地补偿安置
费1.23亿元,已全部清欠补偿到位。
建设用地审批 全年全市共办理建设用地报件400件, 其中 “农转用” 7896.22公顷、 土地征用
8140.96公顷。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4〕6号)等文件,明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报、审查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经营性土地招拍挂 年内,全市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土地91宗、面积234.34公顷,出让
总价款26.41亿元。市区通过企业土地纳入储备和公开出让变现,近4万困难企业职工获得分流安置;
开辟了“绿色通道”,依法解决13家特困国有企业的改制分流工作。
存量建设用地挖潜 经调查摸底,全市可挖潜存量建设用地总量3983公顷,经挖潜后可利用土地
3226公顷。
重大项目用地服务 成立了为大项目服务领导小组,筛选汇总了230多个项目,按照项目大小、
轻重缓急及审批机关级别等,报请国家审批列入重点急需建设项目。全市有18个建设项目被国家发改
委、国土资源部确认为第一批重点急需建设项目。

矿产资源管理

年内,重点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矿业权有偿出让工作进展顺利,共实现采矿权价款
2450万元,比上年增加近400万元、增长19.5%。针对乱采山石问题制定了专门治理措施,共关停采石
场点245处;对全市270多处因采石所造成的山体破坏点,制定了初步恢复治理计划,对位于中心区、
旅游线路和迎宾路两侧的原有采石坑回填土方,对回填后的山体进行乔、灌、藤、花、草的合理配植,
突出景观和生态功能。落实了青岛市及崂山、城阳、平度、胶南四区(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
立项和编制准备工作,编制资金全部到位。加强对《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审批后的矿山开发管
理。将乱采石治理的目标任务下放到街道办事处和村庄居委会,加强查处。

房屋管理

制度改革 落实市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住房补贴计发工作。截至年底,672个市级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的2.37万名职工住房补贴已计发到帐户,其中住房基本补贴1.15亿元、住房一次性补贴9987万元;
8971名职工已支取住房补贴,其中住房基本补贴5601万元、住房一次性补贴9987万元。继续推动剩余
公房出售工作。市内四区全年共出售公房7917套,售房收入1.46亿元,全市累计出售公房34.1万套,
售房收入40.43亿元。加强自管房出售收入管理,保证售房收入专款专用。加快企事业单位售房收入
向住房补贴资金转化,全市累计转化补贴资金5081万元,其中2004年转化资金258万元。
适用住房建设 组织起草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
和《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并于8月20日由市政府发布,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青岛市已基本形成了向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家庭分别供应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普通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等4个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完成了市政府确定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
方面重点办好的17件实事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建设200万平方米、竣工6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
2002年5月以来,已为1542户最低收入家庭实施了住房保障,其中实物配租7户、租金补贴1090户、租金
减免445户,基本解决了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
产二三级市场 深化集中解决“办证难”活动成果,实施了“走百家企业,访千户居民,办万宗
难卷”专题活动,房地产交易基本实现了电子案卷信息网络化审批。持证房地产转移和部分商品房买
卖业务可即收即办、立等可取。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以预售许可、合同备案及权属登记信息整理、关
联为核心,建立了一整套商品房预售管理体系,防止了“一房多售”和“恶意骗贷”等行为。全年市
内四区存量房销售户数3.21万户,比上年(下同)增长33%;总成交面积230.41万平方米,增长36%;
总成交金额67.77亿元,增长61%。
管理 全年实施房屋鉴定业务32件,鉴定房屋46处;维修加固危房10余处,建筑面积9万余平方米,
投入修缮费93万元。对重点私房上访案件,逐一排查研究,研制专门解决方案,并抓紧督促落实。年
内,解决拆迁户腾房8户,代管房产案件4件。
管理 年内,完善了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对《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定
期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企业给予了相应处罚,维护了物业管理市场秩序。选择了部分在行业
内居领先地位、业绩突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重点培养,以重组联合、产权转让、整体划拨等形式,
使部分优秀企业组成产业龙头,带动了物业管理向服务全面化、人情化、科技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截至年底, 全市获得“国优” 称号的小区(大厦)33个,占山东省的34%;获“省优”称号的小区
(大厦)75个,占全省的27%。有50多家企业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安全、环保体系认证。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连续4年获得“山东省先进物业行业管理部门”称号。

(孙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