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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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劳教管理

2004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平安青岛”的部署,市司法局制定了《创建平安狱所的实施意
见》。青岛监狱、北墅监狱和市劳教所落实监管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的措施,调整充实了处置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了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加强了对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部位
的监控,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安全稳定目标。在教育改造中,全市监狱和劳教所实现了“三个创新”、
“一个突破”,即建立“罪犯改造质量考核评估体系”,实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工作机制创新;职业
技术教育与社会需求接轨,输送技术骨干安置就业,实现了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创新;创办劳教工作特
色,试行“一日规范化管理”制度,实现劳教管理制度创新;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卫生防疫工作的突
破。加大了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建立了全省劳教系统第一个“艾滋病检测初筛实验室”。全年青岛监
狱、北墅监狱和市劳教所没有发生在押、在教人员脱逃事故,各项监管指标均优于省、部标准。

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安置帮教 市司法局探索实施刑释解教人员“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安置基地建设得
到巩固和拓宽,社会帮教力度不断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减少了重
新违法犯罪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全市共有安置帮教组织5449个,其中新建22个。全年接收刑释解教人
员1183人,安置1170人,安置率达96%以上,帮教率达98%以上。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市司法局与有关部门配合,在市北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市北区社区矫
正工作形成了以区司法局为主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组织体系,成立矫正组织126
个,吸收工作人员557人;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全年接受矫正对象238人,对分布在5个试点街道
的49人进行了社区矫正。

人民调解

年内,开展“排查防激化、调解创四无”活动。建立完善区域性、行业性和跨地区、跨行业、跨
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全市有各类调解组织1.06万家、新建104家,在5100多家非公有制企业设立了调
解小组,拥有调解员4.33万人,形成了较为健全的人民调解网络。在抓好经常性排查调处的基础上,
组织6次全市性的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调处各类纠纷1.6万件,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其中,化解
群体性上访196起3486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77起306人次。

律师管理

年内,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落实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建章立制、集中
查处、整改验收等5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加强律师队伍的制度完善、执业规范和诚信建设。初步解决
了律师职业道德缺失、管理散乱差和与法官关系不规范等问题。全市共查处投诉76起,依法依纪对4
个律师事务所和12名律师给予行业处罚。各律师事务所全年共办理律师服务事项2.74万件,担任法律
顾问3397家。

公证管理

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1.32万件,其中国内民事3.74万件、经济公证3.72万件、涉外公证3.7万
件、涉港澳台公证1610件。办理各类经济公证事项涉及标的额100多亿元。市司法局制定了《青岛市公
证质量检查评判标准》、《关于加强公证诚信服务制度的意见》、《青岛市司法局办理公证申诉案件
暂行办法》等文件,强化了对公证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推进和完善以公证体制、人事制度、内部考核
分配机制为内容的公证工作改革。拓展公证服务的新领域。各公证处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围绕拆迁、旧村改造、城市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和拍卖、政府采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

司法所建设 全市17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全部设立了司法所,有工作人员371人,有办公用房
7000平方米,拥有电脑142台、程控电话171部,有53个司法所初步达到了山东省司法厅规范化建设的
标准。各区市司法局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与司法所所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司
法所工作重点目标和考核细则,及时将司法所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全年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1398
场次,受教育达150万人次,调解民间纠纷8736件,制止群众性上访、械斗161起,参与执法检查262次,
为政府提司法建议435条,协助制定规范性文件288件,参与严打斗争1384人次。
基层法律服务 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加强诚信制度建设的意见》、《基层法律工作者诚信执业
守则》和《违反诚信制度投诉查处办法》。在法律服务所中开展了以诚信为主题的教育培训、整顿、
宣传等活动,对196个法律服务所和1025名法律工作者进行公示,并建立了诚信等级评估制度。全年法
律服务所共担任基层法律顾问3531家, 代理诉讼9105件、 非诉讼4972件,调解纠纷5203起,法律咨询
3.4万件,法律援助1245件,挽回经济损失3亿元。

法律援助与服务

全市共有13个法律援助机构,其中12个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有78名法律援助人员。全市除平
度市外,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专线实现合署办公。178个街道办事处、乡镇全部建立法律援
助联络站,并与工、青、妇、老、残、军等单位分别成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12个区(市)级机构办
公用房面积均超过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规定的县域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60平方米标准。法律援助机构
人员、办公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各机构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年接待来
访咨询1.49万人次、同比增长10.7%,受理、承办案件2867件、同比增长5.2%。

普法与依法治理

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教育。组织了“创建平安青岛集中宣传月”、“宪法修正案宣传月”、《行政
许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大型宣传活动150多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20万余人次,发放相关资
料30万份。组织“宪法知识宣讲团”在全市进行巡回演讲。对全市公务员统一组织了《行政许可法》
考试,举办了《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法律义工流动服务超市”和“双
百双送”普法教育活动。
深化依法治理活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1.基层依法治理。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
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第一批评选出136个青岛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有15个村
庄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胶南市李家石桥村和城阳区城阳村被评选为全国的“民主法治示范
村”。2.行业依法治理。全市党政机关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行了全面地学习和宣传,
开展了提高工作效率的“三快一提高”活动。相继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重大社会公共事项决策听
证试行办法》等30余件规范性法律文件,从制度上保证行业治理的顺利进展。3.区域依法治理。年
内,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文康和德衡律师事务所撰写法规草案,系委托专业机构技术立法的首创。

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

市司法局与有关院校开办的各类学历班共有学员829人,其中华东政法学院219人、青岛大学610人。
律师专业函授注册学员3000余人。清华大学远程教育学员21人,山东大学远程教育首期招生41人。与
山东大学联合开办远程教育专科班,招收学员62人。
青岛市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2029人,参加考试的考生1830人,合格率11.14%。市司法局先后
制定印发了《青岛市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实施方案》、《青岛市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
作实施方案》和《司法考试工作应急预案》等文件。

司法鉴定

全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13家,执业司法鉴定人员235人,全年进行各类鉴定206件,业务收入达212
万余元,采信率达95%。业务内容涉及建筑工程、海事海商、产品质量、司法会计、医学病理等学科。
年内,对全市的注册司法鉴定人进行了换证工作。指导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会计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共培训500余人次。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举办学习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13场。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
象”、“三快一提高”、“双学三创”和各类争先创优活动。重点强化司法干警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
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全年市司法局系统有98个单位和240余名个人分别受到部、省、市级表彰,其
中市司法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平安青岛先进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孟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