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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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青岛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纠纷案713起,比上年增长78%,受案数量在全国仲裁委中居
第九位、比上年提高7个位次,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居第五位,在山东省居第一位,受案数量增长速
度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居第三位;涉及争议标的额4.83亿元;全年当日立案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
98.02%。主要业务指标再创历史最高水平。

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

坚持公正文明办案制度 继续实行方便当事人的仲裁案件受理“一站式服务”。建立仲裁文书直
接送达制度,半年直接送达各类仲裁文书650人次,没有超期限送达情况发生。协助当事人办理财产、
证据保全52起,涉及财产标的额4100万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快捷高效地审理仲裁案件 缩短立案审案时限,对当日立案的案件,做到当日送达、当日移交案
件审理部门,进入审理程序。案件的平均结案时间在45日左右。调解和解率达到50.67%,快速结案率
(30日结案)达到60.77%。
强化对仲裁员的管理 年内,修改了仲裁员管理办法。组织仲裁员仲裁业务培训,选拔组织了部
分优秀仲裁工作人员赴香港培训,请香港仲裁中心的专家就国际民商事仲裁案件审理理论与实务进行
培训。加强仲裁员队伍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掌握仲裁员的办案情况,并将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
率等作为考核的指标,提高了仲裁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规范办案程序 制定了《关于仲裁案件审理期限有关问题的规定》,就仲裁案件审理期限、审限
的延长、案件专业鉴定、案情复杂或者争议较大案件的专家论证、仲裁员违反规定的处理等方面内容
作出了明确界定。开展了“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提高市场经济主体对仲裁的满意度、提高案件
双方当事人对仲裁的满意率”活动。为加强对办案秘书的监督,制定了《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
考核办法》。为加强重大、疑难案件的论证,制定了《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有关规定》,保证了对
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的监督。
参与创建“平安青岛” 2004年初,提出把创建“平安青岛”作为仲裁工作的大事来抓。强化服
务意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重大、疑难、集团案件,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
社会稳定的案件进行预测分析,其中重要个案和带有突发性、普遍性的纠纷,由主任办公会集中研究,
把好组庭关、裁决关,并提前做好应急措施;听取社会各界对仲裁工作的反映,随时发现和弥补办案
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妥善地解决因对裁决结果有异议可能造成的信访事件;通过确定专门处室、专
人接待当事人来信来访和由主要领导直接接待当事人来访等措施,加强了信访工作。

拓展仲裁业务领域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挺进西海岸”的战略决策,6月,成立了青岛仲裁委员会西海岸国际
仲裁中心,为仲裁更好地解决区域性民商事纠纷拓宽了渠道,国务院法制办、山东省政府法制办以及
市有关领导对此给予了肯定;西海岸国际仲裁中心和驻外专业仲裁庭全年共受理仲裁案件215起。提
出了筹建青岛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建议,已得到市编委的批复同意。
贯彻落实全国证券、期货系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会议精神,成立了证券、期货仲裁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了山东、青岛区域证券期货系统推行仲裁制度工作方案。与青岛市证监局共同组织召开了“青岛
辖区证券期货仲裁工作会议”。走访证券期货企业及上市公司,举办了《仲裁法》专题讲座,规范证
券期货合同上万份。

加强仲裁法律宣传

年内,组织了全市纪念《仲裁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开展了创建“亲和仲裁”服务品牌和“法
律进社区”等活动。推荐了7名仲裁员参加全国优秀仲裁员的评比活动。为全国电视宣传片的制作提
供了素材。编辑了《青岛仲裁文化手册》。在《青岛日报》开辟了“亲和仲裁”专栏。拍摄了3部电
视专题宣传片在市“两会”和APCE会议期间播放,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100余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走访企事业单位86家。组织了20多场、4000多人次参加的仲裁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2万多份。

(陈士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