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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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业

2003年,全市新设立兴华典当行、金源典当行和中嘉典当行等3家典当企业,全市典当企业达到9
户,分布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黄岛、即墨等区(市),注册资本总额1.27亿元;全年累计发
生典当业务2.91万笔,年度累计发放当金2.93亿元;年底典当余额为1.1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84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74万元,上缴税金160万元。发挥了帮助中小企业和居民解决临时性资金短缺等
作用。
年内,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典当行审批发展程序,督促典当行进行股本改
造,优化资本结构。针对个别典当行股本结构不合理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快进行资本再造,促进股本
结构优化,并支持典当行实现增资扩股,增强发展实力。强化监管,注重引导,防范化解风险。各典
当行规范了内部管理,增强了防范风险的意识;建立业务流程、内部控制、人员管理等管理制度,提
高整体管理水平;应用先进管理方法与技术,加大科技投入,逐步实现管理现代化。

拍卖业

2003年,新设立青岛诚成拍卖有限公司、青岛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青岛益亨拍卖行有限公司、
青岛金手槌拍卖有限公司等20家拍卖企业,全市拍卖企业达到28家。全年拍卖企业共举行拍卖会300场
(次),比上年减少18场(次);实现拍卖成交额32.73亿元,比上年增长22.72%。年内,协助国家
商务部在青岛召开了部分省市拍卖行业管理工作会议,研究了加强拍卖业管理的办法。
拓宽拍卖领域,拍卖标的的范围由原来的十几个种类扩大到充抵税款、抵债财务、抵押物品、典
当死当物品、保险理陪物品、文化艺术品、缉私罚没物品、出租车经营权、破产企业等近百个种类。
从业人员不断增加,达到70余人,其中执业拍卖师12人。
加强对拍卖业的监管,按照《拍卖法》的规定,制定和完善拍卖业有关管理办法,促进拍卖业管
理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并加强对拍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指导督促各拍卖企业加
强行业自律和自身内部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拍卖准则和程序,依法从事拍卖活动,
诚信守法经营。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进了拍卖企业规范运作。

(倪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