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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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和维护稳定工作
2002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5071人;依法批准逮捕4739人,其中
批准逮捕重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192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128件、7285
人,同比(按件统计,下同)增长6.8%;依法提起公诉4641件、6349人,增长6.8%。落实检察环节上
的综合治理措施。全年共处理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2004件次,处理集体访132件次。
查办职务犯罪
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3件。其中,大案要案162件,占立案数的(下同)83.9%;立案查
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7件,其中大要案28件,占75.8%。侦查终结的反贪和渎职案件218件,占94.8%;
已提起公诉108件,占侦查终结数的49.5%。
诉讼监督
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3件118人;对不构成犯罪或不够逮捕起诉条件的,作出不批捕决定154人、
不起诉决定126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被逮捕、起诉的,依法追捕151人、追诉98人;对刑事判决
提出抗诉14件;对丧失保外就医、假释条件的,建议收监176人,已收监163人;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
诉案件531件,立案305件,提出抗诉88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6件,法院裁定再审56件,已改判43件,
调解纠正12件;受理各类检验鉴定2694件,已办结2604件,出具各类文书材料1364份。
预防职务犯罪
年内,与金融、税务、建筑、医药等7个重点行业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议552份,建立预防工作
联系点84个,成立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小组10个。开展了“工程合同与廉洁守法责任书同签”、“工程
优质与干部优秀同创”等活动。采取开展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等措施,
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效果。
“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年内,与团市委、市综合治理办公室联合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其中,市南区检察院被评为国
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北区、四方区、即墨市等检察院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获全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优秀组织奖。
队伍建设
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五三一”、“七一”等重要讲话,并在
干警中进行理想信念、艰苦奋斗等教育,坚持抓好经常性思想性政治工作,定期分析干警的思想状况,
搞好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干警的政治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全年组织235名干警进行续职资格培训;组织检察实务培训班10多期;组织17名干警接受研究生学历教
育、260名干警接受法律本科学历教育。
年内,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青岛市首批文明行业和关
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被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直机
关工委授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公诉处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青岛市第二届人民满意机关工作者
集体” 并记集体三等功, 被评为“青年文明号”、“青岛市优秀妇女维权岗”;监所处被市委评为
“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反贪局被省检察院评为“追捕逃犯专项行动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