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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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全
省实施“春蕾计划”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促进就业先进单位。
2002年11月28日,本市举行青岛市家庭美德建设现场经验
交流会暨创建学习型家庭启动仪式现场。(市妇联供稿)贯彻实施两个《纲要》
对《青岛妇女发展纲要》和《青岛儿童发展纲要》的目标进行了分解,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与35
个市直责任单位和各区、市妇儿工委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举行了“两纲”宣传月活动。加强了对21个
示范乡镇、示范点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妇女参政,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举办了第二期女干
部培训班;对全市第七届村委会换届工作进行调研和督导,推动了女性进“两委”工作的开展。深化
家庭教育工作,制定下发了《青岛市家庭教育“十五”计划》。
继续实施“春蕾计划” ,发动社会各界资助贫困女童1200名,对实施“春蕾计划”的20个先进集体、
20名先进个人和31名优秀春蕾女童进行了表彰,有2人分别被评为全国和全省的优秀春蕾女童。
“双学双比”竞赛活动
年内,市妇联开展了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7月,
成立了青岛市农村妇女农业技术函授学校和巾帼科技指导中心;各区、市也相继成立农业技术函授学
校和巾帼科技指导中心;90%以上的乡镇、村开办了函授班、函授点;建设乡镇以上巾帼科技示范基
地220处;全年共培训农村妇女13万余人,提供科技服务12万余人次。开展农业标准化普及推广活动,
举办了农业标准化知识宣传周,印发宣传材料20余万份,免费为农村妇女提供教材;12月,市妇联与
市农业局在城阳区联合召开了青岛市在农村妇女中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
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工作
7月,市妇联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妇女创办小企业辅导中心,对首期47名学员进行了系统培
训;加强了对“爱心大姐”服务社的管理,“爱心大姐”被评为青岛市第二批服务名牌;各级妇联深
化了“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培训下岗失业妇女2832人,安置2120人,组建经济实体73个。11月,召
开了全市妇联系统社区服务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与各区、市妇联签订了2003年度社区服务和再就业工
作目标责任状。年内,省妇联在青召开了社区服务暨再就业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年内,市妇联制定了《关于创建学习型家庭的意见》,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了家庭美德建设现场经
验交流会暨学习型家庭启动仪式;开展家庭美德参与式培训,编印了《家庭美德教育参与式培训参考
教案》,市和各区(市)妇联分别面向社会招募家庭美德宣传志愿者,组织家庭美德宣讲团深入社区、
村庄举行参与式培训1172场次,培训妇女4.16万余人次;制定了青岛市邻里公约,组织“文明从家做
起”大讨论,征集70多条家庭美德歌谣和370余条文明治家格言,与市文化局联合举办“家庭美德大
家唱”50多场次。全市区(市)级文明家庭的比例提升到15%,市级五好文明家庭达到1万户,市妇联评
选了“十佳文明家庭”。
巾帼文明队活动
深化了“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和“巾帼社区服务工程”。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
部门联合开展了第七届职业技能大赛,在全市举行了首次女职工点钞专项技能竞赛。举办了巾帼科技
创新成果展示会,表彰创新成果386项。评选了“岛城巾帼十杰”。元旦、春节期间,组织3200余名巾
帼文明队员开展了“寄乡情、邮乡音、反邪教、话团圆”活动;“三八”妇女节期间,全市780支巾
帼文明队、2.7万余名队员开展了爱心奉献、健身表演、美德宣传等活动;中共十六大召开前后,全
市600余支巾帼文明队通过文艺演唱等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先进文化,并成立十六大精神
宣讲团,开展宣讲1690多场次。11月,市妇联命名了30个巾帼文明标兵队。《人民日报》刊发了本市
巾帼文明队的活动情况。
反家庭暴力
年内,市妇联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在社区建立“家庭纠纷调解站”暨
开展“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并在社区成立“家庭纠纷调解站”、开展“零家庭暴力
社区”创建活动。7月,举行了青岛市反家庭暴力示范点揭牌仪式,在市内四区确定8个派出所和社区
为青岛市“反家庭暴力示范点”;向市人大提出了《关于贯彻落实婚姻法,加大公安机关对社区家庭
暴力干预力度的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对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视察,将家庭暴力
投诉纳入了“110”报警范畴,在部分社区警务室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工作站,对300余名警察进行了反
家庭暴力专题培训;11月,举行了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经验交流会暨优秀妇女维权岗启动仪式,推广
了四方区综合治理办公室等5个单位的经验,授予10个单位“青岛市优秀妇女维权岗”称号。全市2/3
以上的社区建立了家庭纠纷调解站,全年调解矛盾纠纷达到2000余起。
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
2002年,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妇联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小
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的通知》,于5月份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600名儿童代表进行了“我做合格小公
民”宣誓,命名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青岛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等20个单位为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
基地;市妇联与《青岛晚报》、平安保险公司联合举办了“我做合格小公民”征文比赛,收到征文近
2万篇,对400篇优秀征文进行了表彰;与青岛电视台联合录制播出了“成长需要阳光”电视专题节目;
各级妇联组织开展了认领绿地、道德新歌谣创编、绘画、签字等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12月,召
开了全市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维权与普法工作
深化社会化维权工作。向市人大提出《关于尽快出台保障农村外嫁女权益意见的建议》,推动了“外
嫁女”权益问题的解决。向市人大提出《关于出台新的生育保险办法的建议》,推动出台了《青岛市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制定下发了市妇联“四五”普法工作规划和2002年普
法工作意见,开展了“维权宣传周”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月”活动,与青岛电视台“钟声”栏目联合
制作播出了10集《关注婚姻法》专题片,开通了网上热线,组织妇女维权志愿者深入基层进行普法宣
讲和培训30余场次,培训骨干3000余人。加强妇联信访工作,市和各区市妇联全年受理来信来访1684
件次,处结率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