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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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全市信访工作实现“三个下降、 两个提高” ,即全市、到市和到省以上上访同比分别下降
12.8%、36.6%和18.3%;初信、初访处结率分别提高2、3个百分点。全市信访“三无”(无集体上访、
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乡镇(街道办事处)达标率为80.7%,居全省第一位。全国首次部分省市
办信工作座谈会在青召开,本市做典型发言,得到国家、省信访局领导和与会代表的肯定和推广。市
委市政府信访局被评为全市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重大活动期间,本市36名在京、在省值
班的同志荣立三等功,受到通报表彰。
年内,市、县两级信访部门调研和编报重大信访信息情况680多件,各级领导批示率达80%以上;对群
众关注的120多件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提出建议,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本市先后
总结即墨市龙泉镇窝洛子村把“两公开”送到群众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延安路街道办事处社区通
过民主议事会解决信访问题等十多个典型经验。
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工作
4~6月和9月,开展“集中清理月活动”,集中清理信访积案,处结率达到95%;10月,组织开展集中
回访活动,减少了重大活动期间的不稳定因素;继续实行领导包案、重点案件碰头会和调度会等制度,
实现了“四个决不”工作目标(决不因排查不细使信访问题失控、决不因调处不力使矛盾激化、决不
因监控不严出现上访老户闹事滋事、决不因处置不当发生越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重大活动期间,
全市无一人进京上访。
信访工作领导
市委、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世成先后20余次做出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把信
访工作的重点放在“三个规范、一个提高”(规范基层责任、规范领导责任、规范信访秩序,提高信
访干部素质)上,并2次在市人民来访接待室接待群众来访。市委副书记徐长聚专门召开会议,要求
全市信访工作要以各级领导包案处理“老大难”信访案件为突破口,推动信访工作顺利开展。市长办
公会专题听取了信访工作汇报,对69起“老大难”案件落实市长包案责任制,市政府专门下发了会议
纪要,提出具体包案要求,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15起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涉
及到的5个区、市和6个市直单位,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下发责任追究通知书,限期向市委、市政府写
出检查。
市委、市政府投资400万元建成2000平方米、能容纳300多人的人民群众来访接访、候访大厅。
信访工作机制
年内,全市各级信访部门把信访案件排查调处作为信访工作的治本之策,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
解决得好”的要求,坚持“工作在前,预防为主”,超前化解矛盾和隐患。市信访局下发了《关于进
一步加强信访案件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全市信访案件排查调处工作程序》等一系列工作意见和
制度,建立以金宏办公系统为枢纽,以重大突发性信访隐患为重点,以市、区(市)和乡镇三级主渠
道的信访排查报送网络,实现了信访排查工作的“四化”(隐患表格化、报送网络化、管理台帐化、
统计数字化)。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一案四调”制度(分级调处、超前调处、下访调处、包案调
处),使95%以上的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群众越级上访同比下降18.3%。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
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领导分工抓的领导责任制,完善信访工作奖惩考核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打牢
了基层信访工作的基础。修订出台了《市级机关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强化部门信访工作联动机
制和化解信访隐患的工作机制。
依法信访
年内,在全市宣传《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规定》等信访法规。制定《关于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
访试行意见》,在市人民来访接待室设立“人民来访法律咨询部”,进行咨询和受案活动。继续推行
信访部门与“148”法律服务专线联动、与行政复议部门协作、与行政执法部门联系等,畅通依法分
流、依职能处理涉法信访问题的渠道,使60多起“老大难”涉法案件得到彻底解决。建立以市委政法
委牵头、公检法司参与的联合处理涉法信访问题工作机制。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实施处理涉法信访
“四长接访畅通工程”的意见》,由公检法司“四长”每月公开接访一次,使涉法信访工作进一步规
范化、制度化。各级信访部门加大信访公开承诺力度,做到基层与来访群众签协议书达100%、区(市)
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