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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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局工作概况
年内,五市七区均成立了地震局,明确了工作职能,理顺了工作关系。完成了“青岛市灾害防御
协会”的前期筹备工作;印发了《青岛市地震局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规章制度汇编》;制订出台了
《青岛市防震减灾管理规定》;开展了《青岛市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市地震局获全省
地方地震工作综合评比第一名、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和全国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评比三
等奖、全国防震减灾法制工作单项奖,胶州市、黄岛区地震局获全省县级地震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地震监测预报
年内,完成了市地震监测中心的台网中心及胶州、平度、即墨、黄岛和中山路等5个子台的建设
及设备调试,完成了与山东省地震局的莱阳地震台、燕儿岛地震台和五莲地震台的台网调试工作,实
现了信息共享,扩大了本市地震台网监测范围,提高了监测能力。加强了震情值班,建立并完善了本
市“震情周、月、年会商制度”。完善了“市地震前兆台网建设初步方案”。完成震情监测工作,特
别是中共“十六大”召开期间的震情值班任务。
震情灾害预防
加强了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工作。1月,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颁布
实施后,市地震局联合市计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地震安
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的通知》,推动了将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
序。年内,修订了地震行政执法程序,加大了执法力度,对全市116项重大建设工程进行了执法检查;
建立了本市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档案;加强了区(市)地震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了“青岛市重大工
程项目抗震设防标准确认”及“青岛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审验”制度。首次对《防震减灾法》
颁布以来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应当事人请求,依法举行了听证
会1次,得到《中国商报》、《青岛日报》及青岛电视台的“生活在线”和齐鲁电视台等媒体关注并
给予报道。全年共有22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市地震局申报的“青岛市活断层探测
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通过了由国家计委组织的项目论证,青岛市被中国地震局列入“十五”期间
拟开展活断层探测的23个城市之一。
地震应急工作
颁布出台了《青岛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青政发〔2002〕46号),督促和指导各区(市)政府
及全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完善了与《青岛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相衔接的《青岛市地震局地震应急行动细则》。市地震局编
制完成了《青岛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项目建议书》。妥善处理了7月23日南黄海49级地震
的应急工作。
防震减灾宣传
3月1~7日,市地震局与市委宣传部共同组织了以“认真贯彻《防震减灾法》,增强全社会抵御
地震灾害的能力”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制作播放防震减灾电视公益广告片、上街设立宣传咨询站、
编制印发防震知识宣传折页、为全市乡镇发送《农村住宅建设防震抗震知识挂图》等;在“七二八”
唐山大地震26周年纪念日之际,市地震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教育局发起了在全市中小学生
中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全市1600余所中小学校赠送了《青少年防震避震知识挂图》
和《少年儿童防震常识》光盘,市新闻媒体对该活动给予了多视角报道。
(市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