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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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
概况 2002年,本市落实《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整理及开发复
垦,实现了年度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市级和县级立项开发、复垦、整理土地项目均通过验收,市级
验收合格3297公顷,县级验收合格430公顷。年内,全市新增耕地面积3797公顷,其中开发增加耕地950
公顷、复垦整理增加面积950公顷。对新增加的2777公顷建设用地,均采取了“先补后占”的方式,其
中耕地后备不足的市区,采取“易地占补”方式,全部做到了占补平衡。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土地
开发复垦整理1900公顷的计划指标。年底,全市库存耕地5555公顷。本年度共批准农用地转用255批次,
面积437598公顷,其中耕地1497公顷,分别占全年计划比例的90.95%和93.59%,实现当年建设用地总
量有效控制。
全年完成了384宗国有土地权属的现场核查和确认工作及有关出让、划拨、企业改制等土地资产
处置的会签工作。完成了市内四区基准地价的调查和更新工作,11月28日,通过了国土资源部验收。
截至年底,全市国有土地使用证发证率达到84%,集体土地使用权发证率97%,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
率93%。
年内,成立了青岛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在编人员24人。建立了国土资源巡查制度,举办了全市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培训班,培训人员300多人,全部取得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上岗证书。
土地储备 年内,青岛市人民政府下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三○八国道两侧土地纳入储备
的通知》、《关于加快市区旧城(村庄)改造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将城市发展用地大范围
纳入储备的工作机制;提出了旧城改造新思路,通过“经营土地,以丰补歉,立足各区,兼顾全市”
的运行机制,管理好市区旧城改造工作;理顺了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市财政与区财政关于土地收益分
配的问题。 通过企事业划拨土地、 增量土地和旧城改造用地储备三大块工作的紧密结合,逐步形成
“控制—收购—储备—整理(开发)—供应”的土地储备供应方式,初步构建了青岛市“土地大储备”
框架。
土地招标、拍卖 为贯彻实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青
岛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经营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发〔2002〕103号)。通知规
定: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市经营性土地全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依法
进行土地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等各类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招标、拍卖或挂
牌方式公开出让;对上述用途以外的、有两个以上用地意向的同一宗地,也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
方式出让。
年内,全市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国有土地共115宗,面积352.89公顷,拍卖总价款19.07亿元。其
中,市内四区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土地22宗,面积79.41公顷,拍卖总价款10.66亿元。全市土地出
让总收益26亿元,并实行了按楼面地价(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进行公开拍卖。全年办理近50宗
企事业单位申请储备的土地手续,总面积173公顷。通过对企业土地纳入储备和公开变现,解决了近
两万困难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问题。年内,将133公顷增量土地纳入储备。
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 9月,青岛市人民政府下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
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02〕111号),并专门召开了“青岛
市土地资产经营暨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对清地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成立了以
市长为组长,市有关部门及五市七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青岛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工作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清地办”)主持日常具体工作。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600
余人组成清理整顿专门队伍,实行人员、时间、地点“三集中”办公;五市三区也相应成立了以政府
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工作机构。
清地工作分为宣传审报、清查处理、总结验收等三个阶段。截至年底,通过传播媒体进行新闻宣
传800余次;设立大型广告牌20余块;发布公告、通告和相关广告240余次;悬挂宣传横幅436条,树立
宣传牌260余个;发放《清地手册》1万余册,印发宣传画1万余张,宣传单3.5万余份;编辑发送每期
发行量1200份的《清地工作简报》19期,专供领导小组参阅的《内部专报》8期。设立10部监督电话和
10个举报箱,共接听举报咨询电话3193次,接待群众来访195人次,受理举报信件48件。
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浮山新区作为本次清地工作的试点区域。
市清地办抽调145名专业人员,组成12个清地小组,对方圆13.98平方公里的浮山新区内10个村庄,展
开拉网式普查,共清查各类用地364宗,面积1024.88公顷。其中手续完善的合法用地占19.6%;基本合
法但用地手续需完善的占35.9%; 虽经批准但不符合现行规划的占2.4%;手续不合法需重新出让的占
32.1%;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占用的占10%。市清地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情况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并
由此制定了清地工作的操作程序、工作模式等规范,并在全市全面推开。
截至年底,全市共申报和清查各类用地8800宗,面积8876.07公顷。其中,违法用地3291宗,占总
宗数的37.4%;面积2692.09公顷,占总面积的30.3%。依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了确认归档、补办要件、
处以罚款和完善手续等处理意见,其中条件成熟的已付诸实施。
通过清地工作,查明自1990年以来全市共欠缴土地出让金12.74亿元,已收缴10.73亿元,收缴率为
84.23%。 对欠额部分, 市清地办已会同有关部门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查明全市闲置土地30宗,面积
39.76公顷。已收回闲置土地1宗,面积1.67公顷;已处置闲置土地16宗,面积27.77公顷;对另外13宗闲
置土地也分别提出处理意见。通过清查,将违法、违规出让、圈占、占用和闲置的近400公顷(总价
值约60亿元)土地纳入依法控制范围,将分别按重新定价补交差额、纳入土地储备招标拍卖等方式进
行处置。全市已核定结案及完善用地手续2313宗,其中违法用地经行政处罚后完善用地手续824宗。
矿产资源管理
概况 全市共办理了32家矿山企业的延续采矿登记手续;审理了11家延续采矿登记,初审38家发
证矿山企业的登记材料,完成了36项探矿权初审和22项探矿权使用费缴纳初审工作,发现并纠正问题
9处。完成了资源储量整改、简测和统计报表工作,对各市、区2001年矿产资源补偿征收情况进行了
检查验收并下达2002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指标。为贯彻落实《青岛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整顿工作
实施方案》,年初,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4月,着手编制实施方案,10月,完成了《青岛市矿产资源总
体规划(2000~2010)》编制工作,经专家评审于12月24日上报市政府。
勘查开采秩序整顿 年内,根据《青岛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着重对
影响地质地貌景观、旅游区、城区范围内采石场点及重点矿种进行治理整顿。截至年底,全市共依法
查处无证采矿267起、越界开采3起、非法转让采矿权1起,责令停产整顿20家,注销采矿许可证46个,
追究刑事责任3起,罚款金额30.2万元,追缴矿产资源补偿费51万余元,立案2起,处罚率100%。对河
砂的开采管理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强对全市矿泉水企业规范化管理。6月17日,全市清理整顿工作
通过了山东省政府的检查验收。 年内, 全市所有的矿山企业均依法办理了采矿登记手续,持证率达
100%。
资产化管理 全市凡办理采矿登记的矿山都按照要求提供了制定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
报告;通过对探矿权人和地勘单位的开工、工程进度、季度报表及年检工作的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地
质资料汇交人,均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汇交率达到100%。对全市划定的40多个地质地貌景观和地质
遗迹保护区,全部制定了保护制度和措施。对崂山、大小珠山、大泽山、琅琊台等重点风景旅游区,
即墨马山地质遗迹保护区以及各市、区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的采石场点进行了整治清理。崂山、李沧、
城阳等三区关停采石场点233处,胶南、胶州、城阳、即墨、平度等市(区)分别举办了采矿权招标拍卖
活动。截至年底,全市完成矿业有偿出让转让额1996.3万元。
房屋管理
概况 全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98.03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7%。全市住宅累计施工面积
1007万平方米,竣工住宅面积383.96万平方米。城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5.05平方米,增加1.18平方米。
农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7平方米, 增加0.41平方米。 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利用外资714万美元及
178万港币,增长24%。
推进住房货币化分配,至12月25日,市级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报送职工住房补贴资料并审批合格的
共240个单位,享受住房补贴人数2.5万人。截至年底,已有青啤集团、海尔集团、青岛纺织机械厂、
省外贸集团、市商业总公司等60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完成了审批并为职工计发住房补贴。为居民核
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2101份,为开发建设单位审核换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9份;
全部经济适用住房施工面积1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2万平方米。
年内,完成全市近400家房产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资格证书年审工作,办结17家申报设立房地产估价机
构审核和转报,123家申报设立房产经纪机构审核和报批工作。
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以丰补歉,捆绑式改造旧城(村庄)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内四区分别
确定了改造试点项目,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和测算工作,第三季度开始组织实施。市南、市北、
四方、李沧四区试点片累计占地面积67.57公顷,拆迁居民4827户,拆迁面积25.22万平方米。年内,依
法组织了五市三区拆迁工作人员上岗考试,78人参加考试,72人合格。全年核发拆迁通知38件,核发
房屋拆迁许可证27件。
分步实施《青岛市房管体制改革方案》,与青岛市房产置业集团签订了《关于移交市直管公房经
营权有关事宜备忘录》,将255万平方米直管公房全部移交该集团经营管理。完成了各整体转制单位
的资产评估工作并报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确认。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1~4月,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1998年以来的开发项目及其开发经营行为进
行了整顿规范,共检查开发企业187家201个开发项目。5月,召开全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情况通
报会议,通报了全市房地产市场检查整顿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顿措施和下一步工作部署。结合
资质年检,对全市536家开发企业严格审查,共注销开发企业23家,限期整改74家,限售企业19家,降
级5家。
截至11月15日,全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全面完成,共检查市内四区开发企业311家355
个开发项目,查处拒绝接受检查的开发企业10家,查处存在土地、规划、销售、物业、物价等问题的
开发企业60余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535件、来访247人次,对部分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分
别依法进行处置。通过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建立健全了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台帐和企业档
案。
房产交易市场 全年共办理各类房屋交易和权属登记5.35万户,增长13%;面积763.81万平方米,
增长13.86%;成交总金额147.13亿元。其中商品住宅成交3.48万户,成交总面积356.06万平方米,成交
总额63.03亿元。市内四区商品房平均售价为2719.51元/平方米,增长12.5%;市内四区存量房平均售价
1984元/平方米,增长12.9%。
二手房交易增幅较大,市内四区二手房与商品房成交比为0.9∶1,初步实现房地产二、三级市场
联动局面。市内四区全年成交二手房户数1.55万户,成交面积108.8万平方米,成交金额21.59亿元;抵
押房户数1.86万户,面积4.44亿平方米,金额74.17亿元;租赁房户数2193户,租赁面积28.13万平方米,
金额7467万元。全年共为城镇居民办理购房贷款担保1205笔,发放贷款1.73亿元,支持群众购房11.04
万平方米,实现购房价款2.76亿元。全年共举办房地产交易大集9次、房产拍卖会1次,参加活动的市
民约8.6万人次。
解决最低收入居民住房 自2001年12月20日开始受理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平方米以下、
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申请,按照实施租金减免、发放租金补贴、配租廉租住房等三种保障方式
和政策咨询、申请受理、初审、公示、登记、签订协议的工作程序,截至年底,共办理申请登记884
户。其中,配租廉租住房8户,发放租金补贴601户,租金减免275户,实际发放租金补贴67万元,廉租
住房资金支出130万元。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保障户的住房问题全部得
到解决。
法规建设
年内,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行政执法监察暂行规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试行办法》、
《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行政审批廉政建设跟踪回访制度》、《行政复议答复及应诉工作暂行
办法》、《信访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监察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
结合加入WTO法规清理的要求,对全市国土资源法规规章进行清理,废止4件,修改6件。《青岛市土
地储备管理办法》、《青岛市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已完成调研、起草工作并上报送审。
年内, 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099件, 对立案的1040件全部处结。对531宗违法用地下达了
《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处罚总面积667.98公顷,罚款总额908.68万元。依法拆除违法用地上
的建筑物25处,面积1.53万平方米。
依法行政与行风建设
年内,将原有78项行政审批事项压缩至27项。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窗口办文、内部会审、集体决
策、效能监察、跟踪回访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项业务的办文时限在原有基础上全部压
缩50%以上。办理公务员投诉108件,办结率100%。
全年受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60件,办结率、面复率、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受理人民群众
来信、来访2160件次,办结率99%;依法行政处理15件,起诉率100%;行政复议4件,处结率100%;行
政诉讼共参与开庭160余次,应诉75件,胜诉率95%。
(翁序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