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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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创新管理体制
2002年,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的意见》(青政发
〔2002〕69号),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决策事项、工作运行的主要方式和
会议议事规则作了规定。
出台了《关于市属投资类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青政办发〔2002〕54号),深化市属投资类企
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以产权代表制度为核心的市属投资类企业管理监督体系。在市国资委下设投资
类企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行使出资者职责,负责对市属投资类企
业实施统一归口管理,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办)承担管委会办公室职责。起草了
《市属投资类企业产权代表制度》、《投资类企业管委会议事规则》并经管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组织起草了《关于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意见与建议》,提出了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国有资产管
理体系的8项措施。
对城管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进行了专题调研,按照“公共服务市场化,资产管理与行业
行政管理分开”的原则,提出了组建城管系统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对城管系统国有资产实施有效
管理和营运的建议。
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营运职能的实施意见》,为强化国有资产营运职能,市国资办向市
政府提出组建综合性资产经营公司的建议。
保值增值考核奖惩
年内,将市房产置业集团和市开发投资公司纳入委托营运范围,增加委托营运国有资产5.49亿元。截
至年底,委托营运单位共30家,国家所有者权益214.63亿元(扣除土地入账价值);行政事业单位委
托监管单位8家,国家所有者权益1.77亿元(扣除土地入账价值)。
对38家单位2002年度保值增值考核和委托监管指标进行了核定并签订了责任书,30家企业单位保值增
值率指标平均为103.47%,比上年度核定数(下同)高出0.5%;8家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
增值率核定指标为104.28%,高出4.48%。
国有资产营运
起草了《青岛市工交商贸系统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为推进国有资本结构调整,确定了对宾
馆、饭店、商业网点等国有资产(产、股权)原则上实施公开拍卖的工作思路,并初步明确了可实施
营运的部分重点企业名单。组织了对青岛市果品总公司、金虎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国有产权拍卖工
作。
对本市市政、公用事业、交通、旅游、房产、城管等10个部门占有或支配有形和无形资产的情况进行
了调研,形成了《我市重点房屋土地资源调研报告》。开展了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所属房产和土
地资源普查登记工作,对105家主管单位和527家隶属单位的4000余处房屋进行了普查登记,摸清了房
屋、土地的总量、分布、产权及使用情况,为建立管理体制及实施营运创造了条件。
国有资产监督与质量监控
全年共提报综合监督报告22份、专项监督报告48份,经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向企业反馈落实整改主
要问题108个。市国资委向青钢集团、市企业发展投资公司、海珊集团、纺织总公司、二轻总公司等
派出监事会,聘任和派出兼职监事人员14名。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了第4批监督人员的选聘工作,共
选聘财务总监4名、监事会秘书14名。
将投资类企业、供销社权属企业等6家单位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对报表、软件系统进行完善与升级,
增加了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分析,增强了监控报告的预警和防范功能。截至年底,国有资产运行质量
动态监控系统涵盖了26家营运机构的近200户企业。全年完成并向市领导提报动态监控报告12期。
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全年共完成企业产权交易885项,实现产权交易总额42.3亿元,同比增长10.7%,其中股权交易465项、
交易总额10.9亿元;登记非上市公司制企业272户,登记股权总额26.97亿元,登记股东2.11万名。
联合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等3部门组成了“青岛市产权交易稽查办公室”,全年组织产权
交易稽查2次,发现和纠正违规产权交易8起。
制订了《非上市公司制企业股权登记、托管、交易系统建设方案》,并完成该系统的一期开发工作。
组建了“青岛企业股权登记托管中心”、“青岛企业产权管理咨询中心”和“青岛企业设备调剂中心”,
探索以新建专业机构作为业务运营主体,实现了青岛产权交易所管理职能与经营性职能的分离。
与市工商局联合开办了全市第三次产权经纪人专业培训,20余家单位的专业人员参加了培训并通过考
试获得了产权经纪人资质。完成了年度公物拍卖机构的指定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建设
修改完善了《青岛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奖惩暂行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82号令),考核指标体
系更加科学合理并且便于实际操作;下发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程序》和《国有资产保值增
值专项审计操作规范》,规范了保值增值考核奖惩和专项审计行为。
出台了《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青政办发〔2002〕
46号),废止国有(集体)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审批制度,实行了核准制和备案制。对资产评估
活动的管理重点由项目审核转为监督检查,实现了评估管理制度、行为规范和监管方式的转变。
下发了《关于明确市属企业国有(集体)股权转让工作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股权转让的
前期论证工作;对《青岛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做了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
国有产权管理
全年完成国有企业资本金设置42户,增减资本金18户;企业整体出售81户,出售金额1.13亿元,股权
转让21户,转让金额2.9亿元。安置职工折抵国有净资产4500万元。完成26户行政事业单位转制及资产
处置、股权设置等工作;完成双星集团、海信集团股权激励数额方案的设置与批复工作。
建立和完善了产权网络体系, 全市1000余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被纳入产权网络系统; 制定下发了
《转发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财政部
〈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充实了国有股权管理的内容。
资产评估管理
全年共对97个国有(集体)资产评估项目进行了立项,完成审核验证评估项目114项,国有(集体)
资产评估备案项目35项,核准项目4项。全年市属改制企业共申报核销资产损失10.28亿元,经研究批
准核销的资产损失4.13亿元,占申报数的40.18%。
对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和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提出了更为严密的规范和要求,全年抽查了17个企业主管
部门的34个国有(集体)资产评估项目,审批了3家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撤销了1家不符合条件
的机构。
全年对全市30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年检和换证工作,办理转所人员62名,更换执业证书98本,为23
名申请执业注册的资产评估从业人员颁发了执业证书;完成了资产评估协会换届工作。
在不良资产核销工作中增加了审计环节,要求改制企业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申报核销的不良资
产进行专项审计,探讨了不良资产的核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