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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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劳教管理与安置帮教
年内,全市监狱和劳教所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加强了狱
政、所政警戒防范的建设和维护保养,并开展“安全监管年”活动。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箱,
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加强狱务、所务公开。做好收押收容工作,配合了“严打”整治斗争。在罪
犯劳教人员中探索开展亲情教育及职业技能教育。分别开设了亲情电话、亲情餐厅、亲情住宿等,北
墅监狱有933名罪犯参加了莱西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学习,青岛监狱和劳教所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19
个。监狱、劳教所还普遍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和互助基金制度,加强了对罪犯和劳教人员合法权益的
保障。
各区、市安置帮教机构分别出台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区(市)、街(乡镇)、居(村)
三级工作网络;新建安置基地24个,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办理营业执照、经营场地、摊位等200多个;
全市建立帮教小组1.3万余个、成员4万余人,开展了“结队帮教”等活动。年内,全市刑释解教人员
共计1216名。其中,安置1106名,安置率为90.9%;重新违法犯罪率4%。
人民调解
全市共有101个基层司法所,专职司法助理员153名;各类调委会8862个,调解人员56310名。年内,
全市调处各类纠纷1.94万件,调处成功率达98%。其中,防止“民转刑”案件109起(涉及218人),防
止自杀死亡42起(涉及54人),制止群众性械斗41起。全市“四无”(无集体械斗,无集体上访,无
凶杀、自杀,无刑事民事案件)达标率达98%。
市司法局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对乡镇(街)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验
收,全市各乡镇(街)均建立了调解中心,其中80%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探索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向
非公有制企业、集贸市场延伸和参与涉法信访新机制等。
律师管理
全市共有77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324名,同比净增203名;全市25家国资律师事务所全部进行
了脱钩改制,有14家改为合伙制、10家改为合作制、1家被注销,改制中依法界定资产500多万元。全
年办理服务事项15.37万件,主要业务比上年(下同)增长18%。年内,在全省首家建立了律师协会党
委。
公证工作
全市共有15个公证处,公证人员164名。全年办理公证事项11.09万件,其中经济公证2.67万件、民
事公证4.27万件、涉外公证4.03万件、涉台公证1605件、涉港澳公证56件;办理经济公证涉及金额48.6
亿元;制止违法经济活动4起,涉及金额2178元。
年内,即墨市公证处整体改制为合作制公证处;青岛市公证处就主办公证员负责制扩大了人员范
围,主办公证员由4人增到11人;对保全证据等3类公证事项全面推行了要素式公证书。
法律援助与服务
青岛市及市北区、崂山区、黄岛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被批准为全额拨款单位。全市176个乡镇、街
道办事处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开展了“法律援助进社区”和“法律顾问爱心助残”活动。全
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13件,增加1.38倍;接待咨询9226人次,增长62%。其中,市中心办理法律援
助案件244件,接待咨询1200人次,分别增长76.4%和23.2%。“148”法律服务专线共受理来信来访1.48
万人次,减少纠纷1708件,避免民转刑案104件,处理涉法信访452件。
通过脱钩改制和全面整顿,重新登记基层法律服务所184个,减少20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854
名, 减少379名。 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业务6.8万余件,其中诉讼代理9661件、非诉讼代理5615件;为
3045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3亿元。
普法和依法治理
《青岛市2001~2005年法制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市委下发了组织实施该规划的通知,并召开了全市第12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四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配合“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了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共建立“法制
一条街”4000余条;市普法办编印下发了《农村民主法制教育宣传提纲汇编》,推进农村民主法制教
育; 市普法办与团市委等部门联合成立了青少年理想教育宣讲团并逐校讲法; 组织了首次大规模的
“十二·四”法制宣传活动,有10万人参加了法律知识答卷;全年举办各类法律培训班740余期,参
训人员7万余人次,征订发行普法教材18万册。
司法鉴定
3月8日,全省首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青岛正源司法鉴定事务所正式挂牌。经省司
法厅批准,年内又相继成立了山东海事司法鉴定中心、青岛天荣会计司法鉴定事务所和青岛产品质量
司法鉴定所。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年内,德衡律师事务所被评为部级文明所;琴岛律师事务所通过了部级文明所复查;全市司法行
政系统有5个单位、3名个人受到司法部表彰,有20个单位、50名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及省委政法委、
省司法厅等省级机关和部门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