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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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与维护稳定工作
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5283人,同比(按人统计)上升24.5
%; 依法批准逮捕5051人, 上升31.8%。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821件,涉及7484人,同比
(按件统计)上升25.9%;依法提起公诉4330件,涉及6415人,同比上升25.4%。其中,“严打”以来
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4105人,批捕3893人,占全年批捕数的77.9%;受
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3640件, 涉及5697人; 提起公诉3505件,涉及5416人,占全年起诉书的
82.7%。为确保“严打”声势,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共对3792件重点案件提前介入,使审查批捕
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缩短3天、审查起诉缩短8天。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措施,协助各级党委、政
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妥善处理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2113件次,处理集体访215件
次。
查办职务犯罪
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2件,同比略有上升。其中,大要案132件,同比上升12.8%;立查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7件,同比上升23.3%,其中大要案21件、占立案数的56.8%。全年,反贪案件已
侦查终结181件,占立案总数的94.3%,提起公诉的107起案件没有无罪判决;渎职案件已侦查终结32件,
占立案总数的88.9%;提起公诉的14起案件,法院已判决3件,均为有罪判决,确保了案件质量。
执法监督
年内,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60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5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27件;
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168人、112人,分别作出不批捕决定、不起诉决定;追捕追诉 191人;对
刑事判决提出抗诉 24件;对丧失保外就医、假释条件的,建议收监260人,已收监 211人;受理各类
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67件,立案335件,提出抗诉 60件,提请省院抗诉58件,法院已改判35件,调解纠
正22件;特别是对上年度人民法院维持再审的28起案件,逐件复查,分析原因,形成的复查报告被最
高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转发;立案复查刑事案件54件,依法纠正7件;受理各类检验鉴定
4990件,已办结4968件,出具各类文书材料3536份。
预防职务犯罪
年内,与市委工交工委、市委财贸工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等单位,
共同探讨在新形势下搞好国有企业、国家工作人员及金融证券行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对策。召开了
由多家集团公司领导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掌握这些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职务犯罪形成的
原因、特点和规律。同64个单位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协议书;联合市建委,在全市建筑行业实施《实
行廉洁守法责任书》制度,与相关单位签署责任书251份。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
同青岛海关等单位以“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了“反贪成果图片
展”,在市区机关及80多家国有企业、金融单位进行了巡回展出。
检察队伍建设
年初,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同12个区、市检察院的检察长签订了责任书,建立了“一把手”责任追
究制度。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全市984名检察人员参加了全国检察机关全员综合素质考试;举
办各类业务培训班42期,2299人次参加培训;组织126名干警接受法律研究生学历教育,已有55名干警
毕业。结合集中教育整顿和创建文明城市等活动,共走访人大代表300多人次,发征求意见函 1600余
份,召开座谈会50多次。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行风评比满意率(含基本满意率)达99.78%,
全市12个基层院全部达到了“五好”目标,市检察院机关争创“五好”处室的做法也被省检察院推广。
年内,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胶州、黄岛、李沧等3个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平度市检察院检察长孙丽敏等9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市南区检察院等5个单位分别获团中
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区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市检察院还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保
密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