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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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市县以上的党政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比上年(下同)下降16.5%,受理群众集体
上访下降9.6%;市委、市政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下降1.9%;中央、省受理本市群众来信来访下降11.7
%。在全国第五次信访工作会议上,市信访局被授予全国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青岛港务局被授予
全国信访工作优秀集体称号;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李国华作了发言。国家信访局对本市强化
领导、建立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的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推广。市信访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
全市社会治安治理先进集体称号。
加强信访工作领导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惠来,副省长、市长杜世成坚持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重大
信访问题。 市委、 市政府分管领导经常听取信访工作汇报,主动研究指导工作。其他市级领导坚持
“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工作内的信访工作。年内,市委、市政府领导共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
众来访1360件(起),研究解决重大疑难信访案件42起。
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几项制度》、《关于实行信访工作领
导责任追究的规定》及《关于在信访工作中实行“一案四究”制度》,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
出了明确要求。本市机构改革中,加强了市信访局的领导力量,并为市信访局专门增设了督查处,增
加5名行政编制。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普遍深化了信访工作“一岗双责”
责任制,狠抓了领导亲自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公开接待群众来访等项制度的落实,县以上党政领导阅
批群众来信12555件,接待群众来访2693起。
强化信访工作措施
进一步完善信访问题排查预报工作机制,规范排查调处各项制度,强化信访问题调处工作机制。
实现了会议时间、报送形式、会议纪要和建档管理“四统一”。实行了“五个一批”工作法,即乡镇
排查部门超前化解一批,乡镇领导包案处理一批,县级信访部门协调解决一批,县级领导包案处理一
批,两个部门以上或疑难重大问题由青岛市处理一批;形成“金字塔”状调处格局,层层把关,层层
负责,共同做好调处工作。年内,全市信访案件排查调处率达到94.4%。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宣传
推广了本市信访排查调处工作的做法。对群众信访实行公开承诺、双向制约、限期处结,使98%的信
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全面落实了信访督查、信访户回访和调研排查“三项制度”,基本形成了预防、
处理、巩固的工作机制。年内,市、区(市)两级信访部门共回访信访案件3615起,填写回访单3326份,
不少上访案件通过回访,达到了上访人满意、周围群众满意和党委、政府满意。先后利用4~6月和8
~10月份,集中开展了两次突击清理信访积案活动,清理信访积案808起,妥善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
题。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和“三方面人员”信访工作,确保了本市无一人进京到省和到会场上访滋事、
闹事。
抓好依法信访工作
年内, 本市各级各部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信访法规及相关法律、 政策280多次,发放信访
“明白纸”40多万份,印发宣传手册10万多册,对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发挥了重要作用。市信访局
在青岛市信访收容遣送站开办了信访人员法制教育学习班,对在机关门前和市领导住地滞留、滋事、
拦车及无理缠访滋事人员集中进行信访法规学习,效果较好。对此,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均予以肯
定。
完善涉法信访案件处理机制。市、区(市)两级信访部门普遍在接访室配备了值班律师,并实行
政法部门在接访室现场接访的办法,及时分流涉法来访;各级各部门与各级法制办公室和司法部门联
手,配备了行政复议信访联络员和“148”法律服务专线信访联络员,及时分流、协调和处理了大量
涉法信访案件。
加强基层信访基础工作
完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增加信访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的考核内容,突出对由于工作原
因造成相关问题的查究,增强了基层抓好信访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全市开展信访“三无”(无集
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达标活动,78个区(市)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达标。总结推广了
胶州市落实信访督查、回访、调研“三项制度”构筑信访工作新机制和四方区加强社区信访工作以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申诉听证制度、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实施“信访、仲裁、监察‘三位一
体’归口接访”等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肯定。8月,在全省信访工作会议上,
省委领导要求,在全省信访工作中,地级市学青岛市、县(市)学胶州市、部门学青岛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