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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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市城市管理局
2001年4月,在本市机构改革中,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撤销,其原先的管理职能划归新组建的市城市管理局;原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所属市公交集团公司划归
市交通局。市政府赋予市城市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城市城管监察、市政工程设施、供水、排水、燃
气、供热、物业、广告联审、市政公用质监等行业行政管理和对自来水、管道燃气、热电、煤气等4
个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
城市供水
全年完成供水量1.67亿立方米,平均日供水量45.84万立方米;水质综合合格率为100%;供水压力合格
率完成99.92%。开展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全市共节水3328万立方米(其中工业节水2290万立方米,
生活节水1038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7%。6月4日,本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通过了省级
专家组检查验收,并为迎接国家级验收进行了准备。
仙家寨水厂扩建工程历时一年半,工程概算投资2.87亿元。完成了42公里大沽河输水暗渠防渗加固工
程;新建了李村加压站以及敷设20余公里市区清水输水管道,6月28日竣工试通水后,明显缓解了市
区高峰供水期间所造成的供水压力。伏龙山供水工程已于11月完成了泵房、吸水池和供水管道工程任
务,具备了供水条件。
为推行“供水计量终端服务”,实现抄表收费服务方式历史性变革,结合青岛市供水实际,市政府于
12月出台了《青岛市推行供水计量终端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城市供气
全年市燃气集团公司生产焦炭33万吨,出口19.72万吨;外供煤气1.18亿立方米,销气量1.07亿立方米,
热值合格率为99.91%,灶前压力合格率98.19%;新发展民用户37363户;单位完全成本1.298元/立方米,
减亏1369万元,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发展民用管道燃气用户3万户,重点发展常年用气的工
业、宾馆及营业性管道燃气用户、燃气空调用户90户。全市燃气用户已达29万户。加快了天然气引入
本市的有关工作。
市煤气公司全年实际完成液化气购气量2.73万吨,销气量2.77万吨,液化气钢瓶灌装合格率达99.81%,
瓶留残液合格率达99.75%,不漏气合格率达99.83%,实现营业收入8470万元。全年发展液化气用户1.72
万户,实现送罐到家93万瓶次。4月,青岛泰能高科园有限公司挂牌经营;5月,平度东部管道燃气工
程奠基,泰能中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泰能燃气汽车维修中心成立。
为规范市内四区燃气市场秩序,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8月1日起,撤销市内四区设立的液化
石油气代供点。
城市供热
全市具有供热资质的单位有14家。全市新增供热面积183万平方米,总供热面积为1137万平方米,城市
热化率达到19.3%。实现居民供热10万户,企事业用热单位700余家。其中,市热电集团公司新增供热
面积50万平方米,总供热面积达到480万平方米,室温合格率和供热运行事故率分别为99.35%和0.06%,
年发电量和年销电量分别达到1.35亿千瓦时和1.13亿千瓦时,年供汽量和供热量分别为117万吨和70.89
百万千焦,实现营业收入18145万元,被认定为青岛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和青岛市“AAA”信誉
企业、年度工商免检企业、山东省法律重点保护单位。
根据青岛市城市功能布局的调整,先后建设了金海热电、金田热电、金泉热力、金谷热电等供热工程。
城管监察
全年全系统共执行简易处罚8.14万起,一般处罚352起。市政府下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
岛市调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意见〉的通知》(青政发[2001]53号),将市城管监察总队划归
市城管局管理,增加行使市政、公用事业、旅游管理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会同市政府法
制办制定了《关于禁止乱贴乱画非法广告行为的规定》及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户外灯饰管理办法,
并由市政府颁布了政府令。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第109号令”,把清理取缔非法占路经营作为日常
城管执法重点。协调完成了多次重大节庆和接待活动的环境保障任务,并为整顿报刊零售市场、规范
报刊亭做了大量筹备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清理非法早夜市、非法小广告、运输和燃烧散煤、
露天烧烤、噪声扰民等多次专项治理活动。
户外广告联审、整治
全年共审批各种长期户外广告媒体约1500处,其中大型约180处(1万平方米)、小型灯箱约1000处;
自行拆除违规设置横幅约800条,通知各区城管监察大队拆除约3000条;配合市重大节庆活动以及重大
接待任务审批各种临时性户外广告约60余处。
年内,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强对利用遮阳伞(棚)发布广告实施管理的通告》。对中山路商业街(太
平路——北京路段)户外广告媒体进行了综合整治。
全年共查处大型违章广告23处,约3600平方米。
物业管理
截至2001年末,全市共有物业管理企业278个,服务面积2800万平方米;年内新扩大物业管理建筑
面积近140万平方米,管理领域继续向党政机关办公楼和银行、保险、税务等社会经营机构以及工业
区、厂房等各类物业发展。
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监督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移交情况,全年共移
交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9324平方米,使小区均能顺利实施物业管理。
全年投资近900余万元整治旧小区, 拆除违章建筑1.17万余平方米。 争创了22个“市优”、8个
“省优”、3个“国优”小区,优秀小区覆盖面扩大到近40%。
改革与创新
改革行政管理体系按照市政府实施“五项工程”的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完成了
原市公用事业局、市市政局、市城管办等117项行政审批行为的清理,保留审批行为36项,取消81项,
取消比例68.4%(市政府确定的清理取消总比例为50%以上)。成立了城管系统“一站式”审批大厅,
将所有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实行公开承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橱窗、“98111网站”,公布市
城管局的职能、审批事项等。完善监管机制,对市城管局所属企业设立监事会,派出财务总监,实行
了重大项目联签制度。
企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产权多元化、发展产业化原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先后成立了青岛泰能液
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金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等。制定了排水管理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了系统内
优良资产重组工作,市自来水集团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市燃气集团公司、煤气公司等共同发起
设立拟上市的海润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创建城市管理服务名牌年内,扩展了“98111”热线服务功能,把排水、市政道路养护管理等服务、
咨询、抢险、投诉功能纳入其中。全年受理群众电话130.41万次,群众满意率为98.6%,被评为青岛市
六个服务品牌之一;还先后推出管道燃气“玉明服务”、热电“暖到家”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