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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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1年1月,青岛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统计制度作重大改革,开始编制和公布以2000年平均价格为基期
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全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同)上升0.4%。
价格宏观调控继续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向15个责任单位下达了责任,实现了齐抓共管。
坚持每月物价形势分析制度,抓好粮、油、肉、蛋、菜及部分重要工业消费品等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
针对价格运行情况,及时提出了相应调控措施,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市、区(市)物价管理机构改革年内,青岛市物价局进行了机构改革,继续作为市政府主管全市价格
工作的部门管理机构,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市内四区、城阳区和五市的物价局相继被撤并,市
内四区的价格工作职能(包括监督检查职能,下同)全部移交同级经济计划局,城阳区和五市的价格
工作职能全部移交同级发展计划局,在经济计划局或者发展计划局内部设置物价科和物价检查所。崂
山区和黄岛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与其他区、市管理体制和特点不同,崂山区的价格工作职能
在同级发展计划局内,仍保留崂山区物价局的牌子;黄岛区价格工作职能仍保留在黄岛区财贸物价局
内。
价格和收费改革
调整部分价格主要调整了客运出租车运价、崂山风景区游览票价、医疗机构床位费、聋儿和弱智儿童
康复机构收费标准。制定了海上旅游交通客运专线票价、医疗机构第三期药品联合招标采购零售价格、
中小学校利用课余时间开展计算机网络教育收取上网费标准。制定了胶州市、平度市、即墨市和城阳
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城市房屋拆迁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和住房改善费标准。对大型客
运出租车运价、轮渡货运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对物业管理收费实行有指导的价格等级管理;对汽车
维修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了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政策、核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工作规程和《新建商品房明
码标价实施办法》。开展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和《青岛市涉案资产价值
认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清理了本市历年来制定的价格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提
出了修改和废止的意见和建议。取消了蔬菜价格实行差率控制的规定。在“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
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3周年期间,开展了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印制了《青岛市物
价局政务公开手册(试行)》。
价格监督检查开展了成品油、经济适用住房、药品价格及教育、医疗服务、公安系统、农村电网改造、
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开展了节日和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实施明码标价一条示范街、一个示
范医院、一个示范市场、一个示范宾馆、一个示范加油站、一个示范旅游景点、一个示范商场、一个
示范行政事业收费单位等“八个一示范”活动,在市内四区更换了新式商品标价签,增加了标价内容。
在全市范围实行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开展了“禁止价格欺诈,倡导诚实信用”执法宣传活动。
继续开展了“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开展了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年内有莱西市、市南区、
李沧区等3个物价检查所被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评为“国家级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开通了“12358”
全国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受理价格咨询2600余次,落实来信来访来电等各类价格举报投诉169件。全年
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96件,退还用户578.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33.29万元,罚款41.57万元,经济制
裁总金额953.19万元。
价格服务加强了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在青岛市价格信息网及时发布价格法规政策文件。继续对衣着类
商品、餐饮行业、建筑材料价格进行监测,全年编印《青岛物价》52期、《青岛供求快讯》146期、
《青岛市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报告》12期。开展了农产品成本和其他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写出了有关
农产品、房地产、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方面的20篇调研报告。开展了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交通肇事车
辆损失价格认定、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认证等工作,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
清费、治乱、减负
清理整顿农村电价,提出了居民生活用电城乡同价方案,使农村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降低0.05元,
每年五市可减轻农民电费支出1800万元。由物价、监察、财政部门继续开展收费年审,审验《收费许
可证》1292个,审验收费金额31.54亿元,并对年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予以纠正和处理。取
消了住房建设中的“劳动力管理费”、“预制构件质量监督费”等7个收费项目,降低了“征地管理
费”等6项收费标准,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73亿元。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了逐项梳理,取消
了10余个收费项目,编纂了《青岛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汇编)》。
贯彻实施“五项工程”
对价格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将价格行政审批、核准事项由74项减并为2项,简化了价格和收费
的审批程序。围绕人民群众和企业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和价格工作的难点问题,采取走出办公室,实
行“门到门、面对面”的工作方式。
根据市长杜世成对 《政协青岛市委员会关于对我市对外开放软环境民主评议情况的报告》 (青协发
[2001]5号,下称《报告》)的批示精神,对《报告》中外企提出的价格和收费管理中15项意见和建
议,建立了工作责任制,逐项研究落实,登门到外企进行当面调查、落实、答复;对部分外企反映的
政府取消“电费、电度表保证金”没有及时退还企业的问题,通过协调电业部门,与市外企协会以简
报形式向外企下发了退费问题说明,并立即向反映问题的好世界食品公司和青岛可口可乐公司分别退
费28.3万元和48万元,累计已向外企退费3000万元。
召开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成立了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课题组,对原水、制水、供水、污水处理等环节成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拟定
了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7月18日,市物价局举行了“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会前,在《青岛晚报》上刊登了向社会公
开征求消费者代表的公告,并从报名者中随机选择了4名消费者代表旁听听证会。青岛电视台播出了
听证会实况,《中国经济导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等11家新闻单位也先后予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