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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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规的宣传教育。协调市委党校在各类培训计划中增设宗教政策教育课,
为市管干部培训班、处级公务员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及乡镇干部培训班的130名学员集中作了
党的宗教政策、当前宗教形势的报告,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意识。举办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邀请
山东省宗教局和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系统讲授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理论,深入学习党对宗教问题的
基本观点、基本政策和宗教法规,提高宗教工作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对市级
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和教职人员的宣传教育。举办两期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学习班,结合形
势进行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
规范宗教活动秩序。以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为抓手,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对1999年度
的年检工作,细化了考核标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年检工作力度。采取“听”“查”“问”等
形式,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抽查。各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基本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宗教活动秩序基本
正常。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宗教界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协助召开了
青岛市伊斯兰教第四次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青岛市伊斯兰教协会领导班子。做好中国天主教各
大修院教师(神甫)在青举行的夏令营活动。做好在青召开的中国基督教神学思想学术研讨会接待工作。
协助山东省宗教局在青召开山东省基督教全委会第二次会议。
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中的遗留问题。协助青岛市道教协会、青岛市佛教协会认真做好崂山太清宫开
发建设和湛山寺藏经楼改扩建工程。(郑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