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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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系统
截止2000年底,市内四区实有房屋建筑面积5598.93万平方米,实有住宅建筑面积2930.68万平方米,实
有住宅使用面积2051.48万平方米,实有住宅居住面积1465.34万平方米。其中,市房产管理局(下称市房管
局) 直管公房建筑面积347.62万平方米, 私房建筑面积2349.03万平方米。 市内四区人均使用面积已达
14.22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已达10.16平方米。
全年完成总产值3.53亿元。其中,施工产值2.66亿元,工业总产值1886.6万元,多种经营及中介服务收
入8656万元。新建施工工程128个,面积61.81万平方米。其中,竣工验收工程63个,面积32.48万平方米,工
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优良品率50.1%。修缮竣工验收大中修工程51个,面积4.65万平方米,优良品率
49.5%。完成开发工作量2.54亿元,开发面积23.09万平方米,交付使用面积8.91万平方米,销售面积5.20万
平方米。全员劳动生产率4.27万元/人,提高4.4%;建筑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实现4.32万元/人,提高2.4%。全
年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负伤率为零。
住房制度改革
全年先后发布18个有关房改文件,完善深化房改的政策界定具体问题。编印下发了《青岛市房改
工作指南》,推进住房货币化分配进程。举办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培训班6期,539个单位的800余名工作
人员参加培训。全市有319个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职工住房档案,建档率97.65%;304个单位上报了实施
基本住房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申请资料,完成率达92.96%。
出台了《青岛市实行职工住房增量补贴的补充意见》,扩大了住房补贴的总量,为房地产市场注入
了活力。全市行政机关、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住房增量补贴已全部到位,另有107个企事业单位计
发了住房增量补贴,全市计发人数占应计发总数的30%以上。
按照国家关于“到2000年公有住房租金原则上应达到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15%”的要求和职工
经济承受能力,完成了市内四区房租的第四次调整。承租人及配偶均未计发住房增量补贴的,其租金标
准由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43元提高到1.80元;对承租人及配偶双方或一方已计发住房增量补贴的,其租
金标准由每平方米1.43元提高到2.86元。同时,调整了公房出售成本价,由1040元/平方米调整为1123元/平
方米,占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售价的80%;取消了一次性付款折扣和现住房折扣;调整了以标准价连乘系数
的计标模式。
审批了即墨市、黄岛区、城阳区、崂山区已售公房上市交易方案(试行),全面开放了五市七区住房
二级市场。截止年底,市内四区累计出售公房29.87万户,面积1628.85万平方米,售房款36.43亿元。其中,
直管公房14.83万户,面积576.17万平方米,售房款14.64亿元;自管公房15.04万户,面积1052.68万平方米,售
房款21.79亿元。
房产交易
年内,举办房屋交易置换大集4次和大型房地产展销会2次,举行房产拍卖会9次,成交率达到80%。全
年各类房屋交易成交34167户,面积603.91万平方米,成交金额88.78亿元,比上年(下同)分别增长190%、100
%、129%。其中, 已购公房和二手房上市交易4224户, 面积29.57万平方米,成交金额41325万元,分别增长
478%、180%、189%;商品房成交10555户,面积113.9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24.04亿元,分别增长132%、84%、
102%;各类房屋抵押16648户,面积439.38万平方米,金额60.15亿元。
房产评估43.49万平方米,评估额9.53亿元。自8月起,房产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完成各类收费2800
万元,为国家代征营业税591万元,代征契税3940万元,新增固定资产410万元。
建成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下称“中心”)李沧交易处,为四方、李沧一带居民提供住房交易所需
服务。8月26日,该交易处正式开业并举办了首届李沧房地产交易大会,11月底举办了第一次房产交易大
集。
旧城改造
全年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33件,拆迁居民8335户,拆迁单位108个,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
全市裁决拆迁纠纷232起。其中,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45起,占裁决总量的19%;申请法院强制
执行的12起,裁决履行率达98.3%。全年回迁工地39处,回迁居民8743户、3万人。其中,有剩余棚户区改
造工程的4片、2891户居民全部回迁。全市第一个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项目——东西快速路工程于11月
开始首期1100余户居民的动迁工作。
房产法制建设及产权产籍管理
年内,报审出台了《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青岛市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管理暂行
办法》,组织起草报审了《青岛市城市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管理暂行办法》。
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起,审结处理5件;行政应诉案件32起,胜诉率为97%;查处违法修缮装修1000
起,下达整改通知600份;依法查处各类房产行政案件39件。办理房屋确权124件,确权面积3.96万平方米;
接管房屋7.33万平方米;鉴定各类房屋207处;装修审批16件;直管公房划拨31处、2.55万平方米;落实私房
政策16件;审批房改购房后再调房48件。房管档案采用微机化管理,将38.5万卷房产档案开始扫描归档。
继在市内四区放开住房二级市场后,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和土地收益调节制度,在全市范围全
面放开住房二级市场。年内,连续2次大幅下调交易税费,降低群众入市交易门槛。及时出台相关政策,
对因历史原因造成不符合权属登记的公有住房,允许市民可以参加房改公房出售。
8月1日,出台实施了新的《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行货币化拆迁补偿。
继续开展为居民 “排忧解难”活动
危房改造和维修加固 市政府确定年内重点办好的12件实事之一——完成3.97万平方米、44处整
体危险住房和83处局部危险及有危险点住房维修改造工程,实际完成142处、15万平方米,经验收质量超
过预期效果。
“解水忧”工程 共投入资金484万元,完成上水改造工程298处,为15315户居民解决了吃水难问题。
对屋面修漏工程实施回修 从9月下旬至10月底,房屋屋面回修共完成4539户次,巩固了上年度的修
漏成果。
防汛工作 整个汛期共维修加固房屋852处,修漏雨1498处,修复院墙及档土墙3处。
解决历史遗留的各类办房产证难问题 采取具体措施,特事特办,基本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各类办房
产证难问题,全市办房产证工作已全部进入正常程序。截止年底,无规划、无竣工验收手续的住房补办
有关手续:海泊河两岸改造工程住房已发证2553个,发证率已经达到报卷的95.2%;浮山后改造工程住房
已发证4965个,发证率已达报卷的98.1%;大湛山改造工程住房已发证2291个,发证率已达报卷的96.3%;铁
路两侧改造工程和李沧区旧城改造住房发证工作已基本办妥。
建立住房交易服务体系
拓展住房有形市场 建立“中心”房屋租赁中心,负责市内四区住宅、非住宅房屋租赁行为的确
认和登记备案工作,开展了房屋租赁新业务。在全市各县级市、区相继建立了房产交易分市场,与“中
心”实现了房源信息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联网,形成了全市性房地产市场网络。
理顺住房信息流通渠道 将全市70余家中介商与“中心”进行了微机联网,实现了资源共享。各
个市场均配备大屏幕显示器和触摸式电脑,形成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定期统一印发《信息手册》,供
群众免费取阅;定期举办房产展销会、房产大集。加强信息规范管理,保证住房交易信息的全面性、准
确性和及时性。
规范住房中介市场 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定期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清理整顿非法中
介机构和无证从业人员;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经过核准并领取资格证书的中介机构登报公告;实行年
检制度,为符合规定的89家中介机构核发《咨询经纪人服务资格证书》,依法取缔不符合规定的中介机
构;明确收费标准,设立了举报电话。会同市工商局先后举办6期房产中介人员培训班,为1400余名学员
颁发《资格证书》。在“中心”开设70多个示范中介摊位,中介人员统一着“红马夹”。组建了大型
的房屋中介公司——青岛市青房安居中心,并相继推出了“房屋银行”和“住房安居宝”服务。
完善住房金融服务 协调金融部门增加住房贷款品种,由以往单纯购买商品房贷款向购买商品房、
使用权房和私房等多元化贷款品种发展;为提高金融机构的贷款工作效率,面向金融机构实施了商品房
预抵押许可证制度,使金融部门的借贷审查由多个要件变为只需审查一个预抵押许可证;组建了青岛市
住房置业担保中心,为全市城镇居民个人购房贷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向还贷能力较低的借款
人提供过渡房源,通过调剂方式帮其提高偿债能力。
改进住房权属登记服务 “中心”推出“一条龙、一门式”服务,在一楼大厅设置了55个办事窗
口,为交易双方提供全程服务。大幅度减化办证手续,提供的要件由12个简化到7个。实施“窗口式”办
文工作制度,采用微机办理,跟踪监督。实行政务公开和限时办文,相关制度全部公示,所有人员挂牌上
岗,接受群众监督。(王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