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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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业务概况
主要业务指标 2000年,组织各项收入52.69亿元,比上年(下同)增收73561万元,增长16.23%。其中,组
织税收收入50.92亿元,增收71489万元,增长16.33%。分别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青岛市
政府下达年度计划的17.25个、 7.53个和10.45个百分点。 组织地税收入占青岛市全年地方财政收入的
65.85%。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青岛地税收入居第4位。
精神文明建设 市地税局连续两年获“山东省文明单位”称号;全市地税系统14个基层单位均获
“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有7个单位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3个单位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称号。
税源管理
专业化分税种征管 清理逾期税务登记和变更登记户,处以罚款共计33.8万元;清查税收漏管、漏
征户,查补税款、加征滞纳金和处以罚款共计398万元;查处逾期申报、漏申报户,补缴税款、加征滞纳
金和处以罚款共计1800多万元。
发票管理 对700多家发票违章业户,处以罚款280多万元。建立健全基础税源登记资料库,摸清税
源底数。严格政策性税收减免审批、资格认定和审查把关,加强对减免税企业和项目的税收检查。加
大稽查力度,规范稽查程序。完善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分离程序,提高稽查质量,查补税款、滞
纳金及罚款入库率分别提高1个、43个、9.5个百分点。全年查补税款、加征滞纳金和处以罚款共计3.4
亿元。
依法治税
税收业务培训 组织了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应诉培训,举办了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
执法水平。在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全国税务系统业务考试中,市地税局集体成绩获得山东考区第1名,3
人分获个人第1、4、5名。加强税收宣传 建成青岛地税“111”服务中心和青岛地税网站;中央电视台
“新闻联播”、“现在播报”和“东方时空”栏目先后5次报道了市地税局跨国追税、扣缴外轮偷逃
税款等典型案例。实行纳税人纳税情况的“公开评价”,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进行了专题采
访报道。
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对1337家拖欠税款不缴的业户,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
内缴纳税款共计2252万元;对限期催缴无效的117家业户,强制扣缴税款、滞纳金共计4069万元,其中对意
大利8条船舶强制扣缴税款45.9万元;对20家拖欠税款、滞纳金业户的财产物资实施扣押,拍卖抵税456万
元;对偷逃拖欠税款不缴的4名韩国籍人员,提请公安、边防部门采取了布控离境措施、跨国追缴税款
及罚款;严重偷税和暴力抗税案件立案25起,有24人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
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开展税收执法大检查,加大了检查深度和制约力度。
稽查管理体制改革
在市内四区实施一级稽查改革,解决征管与稽查职责不清和重复检查问题,实现收入型稽查向执法
型稽查的转变。组建市地税局稽查局。下设4个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稽查分局,对应征管分局实施
稽查,同时剥离征管分局稽查职能;初步按照市内现有税务人员35%的比例组建各稽查分局。取消稽查
指令性收入计划,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管理机制和工作考核体系,改革现行的稽查体系内部选案、稽查、
审理、执行四分离的机制,实行选案、审理的稽查体系外分制,即选案由征收管理部门提供案源,重大
案件的审理由法规部门牵头集体审理,强化对稽查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实行执法型稽查。严格征收与
稽查职责划分,严格界定检查权限,除注销户检查和漏管户清查工作职责归属征收部门外,其他检查权
限归属稽查部门。稽查部门查补的税款按上划一级的规定执行。
科技兴税
运用计算机技术加强税收分析、监控。推广运用《税源管理》系统软件,加强了对车船税、房产
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管理监控。利用计算机加强稽查管理,开发应用稽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稽
查管理政策、法规库,实现了对稽查工作的案源登记、稽查实施、审理、执行、税款入库等环节的跟
踪、监控。应用计算机技术加强个体税收管理,网上公开定税,加强监督。在全系统逐步推广电子纳税
申报系统。(周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