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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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管理
对全市公务员队伍整体状况进行调查,形成了《青岛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结构状况比较研究》,对
本市公务员队伍做出评估,提出了“十五”期间结构调整、素质提高的目标与措施。完成了《完善我
市公务员制度对策性研究》,提出了下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基本思
路和方法途径。制定了《青岛市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试用期管理试行意见》,规定试用期内公务
员的人事档案存放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通过人才市场自主择
业。出台了《青岛市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实施细则》、《青岛市国家公务员
和机关工作者职位轮换(轮岗)实施细则》;公务员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和公务员轮岗已经制度化,处
级职位凡有空缺,全部竞争上岗;全年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轮岗面达到30%。配合全市党政机构改革工
作,研究制定了《青岛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人员定岗的意见》。落实《青岛市年度考核结果使用试行
办法》,将年终一次性奖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促进考核工作的落实。规范行政奖励表彰,出台了《青
岛市行政奖励表彰试行规定》。
事业单位改革
加大社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的脱钩改革力度,收回1 〖KG-*6〗900多
个事业编。按照市属科研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责任分工,完成了科研机构的转企改制工作。推进事业
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国家有关改革意见为指导,重点对卫生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进行调研,
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对当前改革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和探讨,起草了《关于我市事业单位
人事制度改革的框架意见》。在卫生、教育系统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上岗,有643
人落聘、120人低聘。选择教育、卫生、民政系统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进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
改革试点,收到良好效果。其中,卫生系统的改革受到国家卫生部肯定,并在青岛召开现场会予以推
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