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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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2月24~28日举行,其中预备会议1天,正式会议4天。会议应到代表527人,请假10人,实到
代表517人。
会议听取了市长王家瑞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王国胜作的《关于青岛市1998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
局长邢厚仁作的《关于青岛市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市人大
常委会主任孙炳岳作的《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群先作
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永生作的《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分组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和选举办法草案;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了计划和财政预算
及代表所提议案。
会议补选刘慧晏、孙志周、李玉珍(女)、傅桂先(女)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期间,代表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02件;提出议案29件,其中内务司法类4件、财政经济类1件、教科文卫类6件、
城建环保类16件、农村经济类2件。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决定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的《关
于尽快修复并开放康有为故居》的第一号议案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对青岛崂山风景
名胜区滨海岸线加强保护并严格控制建设》的第二号议案作为本次大会议案,其余27件大会议案作为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办理。
会议期间,通过印发《会议简报》和《情况反映》,对代表的审议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
进行了交流。市各新闻单位对会议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并首次利用互联网发布会议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