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人口与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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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全市总人口为702.97万人,比上年增长0.49%。其中,市区231.94万人,增长1.03%;五市(县
级)471.03万人,增长0.22%。计划生育成绩显著,人口继续低速增长。全年出生人口6.48万人,出生
率为9.24‰;死亡人口4.56万人,死亡率为6.50‰;全年净增人口1.9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74‰。
城乡居民收支增长较快,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1999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出台了增加机关、
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提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
活费标准等一系列增加居民收入的政策, 确保了居民生活不断提高。 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282元,比上年增长11.1%,消费性支出5981元,增长7.5%。农民人均纯收入3415元,增长7.5%。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1999年,新建成住宅461.3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步伐加快,当年回
迁2.03万户。至此,原定计划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实现了市委、市政府“决不把棚户区带入二
十一世纪”的承诺。基本解决居民住房漏雨的问题。全面完成了在城市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
办好的12件实事。年末城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3.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38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使
用面积25.1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91平方米。
劳动就业基本稳定,工资水平提高。1999年全市职工人数119.0万人,比上年增长2.3%,私营企业
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59万人,比上年增长6.9%。全年职工工资总额100.1亿元,增长14.8%;职工平
均工资8405元,增长11.8%。年内再就业工程力度加大,有关下岗安置的各项政策得到认真落实。全
年城镇共安排就业3.6万人,各类职业介绍所介绍11.5万人次就业,组织4.4万人次参加就业前培训。
全年累计分流安置下岗职工2.1万人,安置率为52.2%。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1999年全市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达7733张,收养6632人。
注:1.公报中部分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