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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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崂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工作概况
全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22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为1.9亿元。其中,非贸易收入5300万元,分别比
上年(下同)增长22.2%、18.8%和32.5%。被国家建设部授予“文明风景名胜区”称号;崂山奇石馆
被国家旅游局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命名为“首批旅游景区全国青年文明号”。
资源保护 崂山风景名胜资源普查工作基本完成,共发现新景点(物)216处,整理景源基本类
型1120份,整个景区的景源分布图初步设计完成。年内,先后在景区内设置人工巢箱180余只,灰喜鹊
异地引种人工驯化研究项目初获成功。进一步健全景区古树名木图文资料库,增设防护栏5处。对全
景区范围内168处采石场点进行调查摸底,拟定了分期分批关停计划。加强文物保护,共刷新摩崖石
刻145块,对景区内古庙宇及遗址进行了广泛调查建档。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禁止原煤散烧成果得到
巩固,吸排油烟机安装率达85%以上,北九水、太清游览区的水源污染问题得到集中整治。
护林防火 加强植树造林和幼林抚育,积极探索病虫害防治的新方法。采用黑光灯诱杀、人工生
物防治与适当药物防治相结合, 达到既杀死害虫, 又保护天敌的良好效果;及时发现并组织专家对
267余公顷感染枝枯病黑松林地进行救治。投入33万元,新建或维修了蔚竹庵、柳树台等10处护林房,
增置了一批风力灭火机和防火通讯工具,加强了护林人员专业培训,基本实现护林防火工作的“四网
两化”(防火通讯网、隔离网、预测预报网、巡逻网,灭火队伍专业化、灭火机具化),杜绝了火警、
火灾和严重毁林现象的发生。
开发建设 全年完成建设投资1066万元。完成太清“布雷姆”旅游项目、流清拦海坝、崂山路拓
宽改造工程和太清索道上站摊点、奇石馆商业网点房等统一规划;整修了检票房、停车场、漫水桥、
护林房等40余项基础设施。巨峰开发项目完成了车行道、环山路、铁索桥选址、勘测和步游路、沿线
小品的详细规划。华严寺由文物部门移交景区管委管理,恢复开发正式启动,并制订以华严寺为中心
的“华藏世界”总体开发规划。华严寺大殿修复和道路、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规划方案,华楼—高家
崮、北九水—蔚竹庵小游览循环线的生态型开发详细规划先后通过论证,并开工建设。垭口—仰口游
览公路改造工程进展顺利。与香港世界华人工商促进会就“万国总统府”与“皇宫乐园”项目达成合
作协议,并完成了立项和项目公司注册。
旅游秩序管理 与公安、工商、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联合成立景区旅游秩序综合治理小组,
组建景区城管大队,调整充实治安联防队伍,重点对摩托车和小公共车闯卡等扰乱旅游秩序问题集中
开展专项治理22次,维护了正常的旅游秩序。规范导游员队伍管理。成立导游服务中心,实行公开招
聘、培训,统一着装,持证上岗,采用流程式管理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依法整治无证导游、拦路导
游,净化了景区导游市场。实现了景区市场管、办分离后的平稳过渡和发展。全年顺利出租市场摊位
490个,拆除和改造市场摊位28个、525平方米,清理乱设摊点73个。整改旅游安全隐患50余项。全年
仅发生治安案件2起,杜绝了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旅游环境管理 坚持突击整顿与日常维护相结合、专业保洁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强化卫生保洁工
作水平。坚持全日保洁和半小时保洁法,并在各游览区试行了划片包干的卫生保洁机制。全面清理卫
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26处。投入23万余元,增置高档果皮箱30个、垃圾车1部,新建
免冲式公厕1座。
市场促销 按照立足华东,开拓华北、东北,辐射西南、西北的促销规划,投入360万元,开展
宣传促销工作。成功地举办了首届崂山生态环境游登山活动、庆祝景区管委成立10周年系列活动、'
99崂山之夏百日游、第七届全国区域旅游开发学术研讨会暨崂山文化研讨会、崂山风景区可持续发展
战略研讨会等活动。采取放低门槛、主动出击、送优惠政策上门的工作方法,在省内有关地区设立崂
山风景区售票点试点,在东北、中原、西南等地区召开10余次旅游推介会和新闻发布会。发行《崂山
画册》 和“东海崂山” VCD、录像带以及景区成立10周年纪念封、崂山风光系列站台票;编缉出版
《崂山志》 ; 完成风光系列片《青岛崂山》的拍摄制作。崂山风光系列纪念邮票被国家邮政局列入
2000年发行计划。
规范化管理与服务 1999年是景区规范化管理服务年。景区管委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对干部
职工进行教育和培训,自上而上的规范化管理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建立健全督查纠察工作力度,全年
督查25次,保证了规范化管理服务措施的落实。推广景区CI设计方案,在主要游览线和景区统一设计
更新了66块标准导向牌、标志牌和文明标语牌,规范了工作车辆、员工服装及其他标识。
获“国家文明风景名胜区”称号
1997年初,崂山风景区管委会向山东省建委申报国家文明风景名胜区,并组织开展了创建活动。
市委、市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1997年11月和1998年8月,崂山风景区
创建国家文明风景名胜区工作先后通过了省建委初核和建设部鉴定小组检查验收。1999年1月20日,国
家建设部正式命名崂山风景区为“国家文明风景名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