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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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市劳动局更名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原有职能基础上,把原由市人事局、市民政局、
市卫生局负责的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公费医疗保险职能承担起来,实行统一
管理。全市各类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基金收缴率较高。在完善“一个单行道(从再就业服务中
心到劳动力市场),三条保障线(下岗职工生活、失业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救助)”的基础上,
统一规范的市场化就业机制已经逐步形成。医疗保险改革正在全面积极推进。下岗职工分流安置方面,
全市累计下岗职工40886人,其中年内新增17537人,已分流安置17250人,安置率为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