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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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垂直管理新体制
1999年初,按照上级部署,本市实施工商部门管理体制改革。至4月底,即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
率先完成改革任务。继市工商局原有的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黄岛六个区工商分局之后,
胶南、胶州、平度、即墨、莱西五市及城阳区工商局全部改为市工商局分局,并实行市场办管脱钩和
人、财、物垂直管理;同时,将崂山风景区工商局并入崂山分局。
此次管理体制改革,共上划人员1929人,分流人员601人;向地方移交市场60处、资产138亿元。
为巩固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理顺工作关系,市工商局协助市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了《青岛市集贸
市场管理办法》,并及时出台配套性文件;对市场管理新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和解决
措施。
市场监管
全年全市工商部门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79438起,罚没款1477万元,分别比上年(下同)增
长49.9%、72.6%,罚没款入库率88.9%。
规范市场主体,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 清理军队、武警、政法机关所办企业,注销企业232户。
企业登记注册严格执行法定条件,加强前置审查,重点规范粮食、农资、成品油、汽车等特种行业经
营资质,取消了4796家企业不合格经营项目。企业年检突出对注册资本的审查,重点查处虚假出资和
抽逃出资行为,依法注销、吊销各类企业7347户、个体工商户62137户,确定B级企业423户。对新办和
已检企业进行了回访检查,集中清理整顿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企业注册代理机构和验资机构的规范
管理;健全企业登记注册通报制度,加强企业档案规范管理,完善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统计办法。
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经济违法行为 建立和完善“打假保名优企业保护网”,与65家名优企
业签订重点保护协作书。设立“3.15”举报投诉中心,全面开通“12315”举报投诉电话,聘请了4804
名“工商联络员”,建立起覆盖全市的举报投诉网络。确定14个地区、18处市场、13类商品为打假重
点,集中进行治理,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治理效果。先后组织了整顿节日市场、农资市场、医药购
销市场、成品油市场等“执法护权”系列行动;坚决查处高额回报、合同欺诈、商业贿赂、侵犯商业
秘密、和从事公用事业的企业限制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系统内实施打假地域责任制,将打假工
作与领导干部奖惩挂钩,强化执法力度。根据形势要求和市场变化,及时把打击走私工作重点拓展到
电脑配件、通讯工具、医疗设备等重点商品,共查处走私贩私案件21起。为保障粮食体制改革顺利进
行,加强了粮食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粮食购销活动,共查办违法案件294起,查获粮食705吨,
罚没款108万元。
优化市场环境,严格市场规范化管理 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推行新的管理模式,对各类市场主体
及交易行为实行区域性、全方位、巡查式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商品市场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
认定达标市场69处。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基本遏制住私屠乱宰和场外交易。开展商品房销售合同
大检查,规范商品房合同文本;以保险代理机构资质审查为突破口,加强保险市场监督管理;配合有
关部门,积极介入劳动、文化、旅游等特种市场监管。
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服务
全市工商部门围绕国有企业战略调整、增资减债、出资方式多样化、兴办第三产业、利用外资等
方面,制定了22条帮扶措施,并到100多家企业现场办公。进一步健全企业注册快速通道,完善“预
约登记”办法,实行“受理审批承诺制”,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对企业改制、上市、成立集团等业
务,提前介入,帮助解决问题。全年登记外资企业622户。帮助企业兴办解困市场22处,安置下岗职
工1.4万人。
落实市政府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27条”政策,履行协调服务职能。
以新《合同法》出台为契机,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培训活动。统一了65种合同文本,制定和规范
了客运出租车经营服务等3种合同文本。改革“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方式,分别认定“5年重合
同、守信用企业”145家、“10年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58家。
商标广告管理
强化对驰名、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查处了一批商标假冒侵权案件。围绕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运用商标广告监管职能,支持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并通过摸底排队,确定了后备力量;与企业
签订“著名商标保护协议”,同时与外省市建立了重点商标保护协作网,推荐“海尔”等驰名商标实
行全国重点保护,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商标权益。开展了广告企业资质认定活动,鼓励培育广告企业强
强联合,促成了山东省首家广告专业集团——青青岛广告集团成立;组织企业参与公益广告活动,在
全国公益广告作品评奖中获“政府奖”银奖1件、优秀奖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