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2&A=13&rec=106&run=13

监狱、劳教管理与安置帮教工作
1999年,原由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管理的青岛监狱、北墅监狱正式移交本市管理。
年内,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和市司法局分别与本市各监狱、劳教所签订安全
稳定工作责任书,并逐级进行了落实。各监狱、劳教所对罪犯、劳教人员开展了亲情教育和心理矫治
工作,在狱(所)内开设心理测试咨询项目,开办了亲情电话、亲情录像、亲情餐厅等,并举办了微
机、食用菌、车工、钳工等18个专业技能培训班。同时,依法对罪犯、劳教人员公开进行奖惩,促使
其遵纪守法、安心改造。
全市12个区市安置帮教机构均与各监狱、劳教所签订联合帮教协议。市司法局制定了《青岛市刑
释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基地暂行规定》,各区市也出台了相应实施办法,有效地减少了对刑满释放、解
除劳教人员脱管和失控现象。全市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率达95%,其重新违法犯罪率分别下
降3.6%、2.9%。
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全市共有199个基层司法所,专职司法助理员195名。各类调解委员会达9580个,其中一类7381个、
二类2140个、三类59个;调解人员达68412名。
全年组织调处各类纠纷25969件,调处成功率达96.6%。其中,防止“民转刑”165起(涉及359人);
防止自杀死亡55起(涉及78人);制止群众性械斗181起;制止群众上访393起(涉及1488人)。
全市已形成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中心枢扭、各区市法律援助机构为辐射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国
内第一部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青岛市法律援助条例》已于年内颁布实施。有6名法律援助律师
继续被联合国计划开发署聘为联合国志愿人员。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4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6354
人次。
年内,市司法局与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协调,将市“148”法律服务专线办公室与市法律援助中心
合署办公。崂山区、胶南市也将二者合一列编。市区“148”法律服务专线已全部开通并形成网络。
全年接到咨询电话14208次,经处理有结果的为13727件,出警601次。其中,解决纠纷308件;提供法律
援助193件;避免“民转刑”225件;减少信访事件401件;上门服务221件。司法部部长高昌礼对本市
“148”法律服务专线与信访工作相结合的举措予以好评,并要求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学习借鉴。
全市有19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1144名。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业务131865件,其中协办公
证42292件、诉讼代理11226件、非诉讼代理6322件;担任法律顾问3536家;办理其他法律事项56460件。
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6亿元。
律师工作
全市共有72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038名。全市有94家政府部门、2043家企事业单位分别由律
师担任其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年内,已全部完成了国资律师事务所产权界定工作;对琴岛律师
事务所建立法人制度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总结;海师、新和律师事务所施行的规范法人制度在全市得
到推广。
组织全市88名律师事务所主任、区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和律师管理干部,参加了律师管理工作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考核。年内有2782人参加律师资格考试,286人考取律师资格。
全年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28389件,涉及标的额41.33亿元。并为36家国企股份制改造、上市等
业务提供了法律服务。
公证工作
全市共有15个公证处,公证人员113名。全年办理公证书86018件,其中经济公证16999件、涉外公
证23875件、涉台公证1569件、涉港澳公证72件;办理经济公证涉及金额31.89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
失8660万元。
年内,市司法局出台了《公证质量管理办法》和《公证流转程序暂行规定》,建立了对错、假证
追究制度,并开展了公证质量大检查活动。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按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市司法局对12个区市司法局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并对全市1400名律师、
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进行了业务培训。
年内,琴岛律师事务所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并获“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
先进单位”称号;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北墅监狱、市劳教所分别被
司法部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和劳教所,市劳教所还被司法部劳教局评为山东省唯一的全国劳教
系统安全管教工作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一等功;市公证处被司法部评为部级文明公证处;胶南市王台法
律服务所被司法部授予“部级法律服务所”称号,李沧区楼山乡刘家村调委会被评为全国模范调委会;
杨伟程、傅增敏分别被评为全国“十佳”律师、“十佳”公证员,胶南市大珠山镇朱家小庄村朱昌平
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