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市劳动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13起,涉及职工1770人,其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38
起。在全部劳动争议案中,因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发生的争议227起,占案件总数的31.8%;因劳动
报酬发生争议178起,占24.9%;因保险福利发生争议226起,占31.6%;其他争议82起,占11.5%。从处理结果
看,企业胜诉124起,职工胜诉307起,双方部分胜诉296起,分别占案件数的18.8%、41.6%、40.6%。通过劳
动仲裁,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60余万元;为职工追回劳动报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1600余万元。
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话来访11157起,13488人次,分别上升66%和60%,处结率96%。全年群众来信540
件、811人次,分别下降30%和4%,处结率98%,其中市领导批示信58件、市劳动局领导批示信134件、市以
上机关转办信152件,复信率占来信总量的92%。全年群众来访4978起、7038人次,分别上升62%和70%,处
结率94%。市劳动局局长公开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5639起,上升66%,处结率100%。全年无越级进京、
到省集体上访,无积案。
劳动争议及信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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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市劳动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13起,涉及职工1770人,其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38
起。在全部劳动争议案中,因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发生的争议227起,占案件总数的31.8%;因劳动
报酬发生争议178起,占24.9%;因保险福利发生争议226起,占31.6%;其他争议82起,占11.5%。从处理结果
看,企业胜诉124起,职工胜诉307起,双方部分胜诉296起,分别占案件数的18.8%、41.6%、40.6%。通过劳
动仲裁,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60余万元;为职工追回劳动报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1600余万元。
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话来访11157起,13488人次,分别上升66%和60%,处结率96%。全年群众来信540
件、811人次,分别下降30%和4%,处结率98%,其中市领导批示信58件、市劳动局领导批示信134件、市以
上机关转办信152件,复信率占来信总量的92%。全年群众来访4978起、7038人次,分别上升62%和70%,处
结率94%。市劳动局局长公开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5639起,上升66%,处结率100%。全年无越级进京、
到省集体上访,无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