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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防震减灾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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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防震减灾工作概况
建设青岛市地震监测中心楼 该工程由市政府拨款310万元,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建成后将成为全 市地震监测中心、培训中心、科普基地及地震应急指挥部。该工程作为1998年市财力首批建设项目, 于3月18日开工,至年底主体竣工。 《青岛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11月19日,以第90号市政府令颁布施行。该办法规定:“对 我市的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该办法的施 行,可大大减少由地震引起建筑物和房屋倒塌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震应急 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下称《防震减灾法》)的要求,市政府发布 《青岛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青政发152号),各市、区及有关单位也相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预 案。市地震局编制完成《青岛市震后早期趋势快速判定工作预案》,并通过由中科院院士陈和其他 专家组成的鉴定委员会鉴定。上述预案的制定,可使青岛市及邻区在发生中等有感以上地震时,紧张有 序地开展应急工作。 防震减灾宣传 3月1日,《防震减灾法》正式颁布实施。为宣传贯彻之,青岛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 宣传咨询活动。分管副市长马论业在电视上发表专题讲话;各区、市都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 媒介向市民宣传地震知识;市地震局组织5市7区地震工作者上街发放《防震减灾法》、《防震减灾常 识》等,现场接受2万余人咨询。“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之际,青岛市开展了大型纪念活动,市委宣 传部与市地震局在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联合举办“防震减灾知识”图板及实物展览,全市中小学生及 社会各界1万余人前往参观。 地震志编写 《青岛市志·地震志》编写工作始于1997年12月,1998年5月完成。该志记录了公元 前70年至1992年青岛地区2000多年的地震及防震减灾活动,介绍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对策、科研 及工作机构的管理和发展。 第十三届全国中心城市防震减灾会议 市地震局于9月在青承办。中国地震局副局长汤泉、山东 省副省长陈抗甫、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驻中国办事处代表、中科院院士陈及全国中心城市地震局局 长等约70人与会,探讨中心城市防震减灾工作。 (张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