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公用事业管理和资产运营

视图

档案浏览器

   公用事业管理和资产运营
1998年11月,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下称该局)系统先后组建成立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公交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内,该局制定了《青岛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奖惩暂行办法》,与市国有资产 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责任书,并向企业下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纳入年度经 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向热电、公交集团公司委派监事会主席,向自来水、管道燃气、热电公司委派财 务总监,并依法赋予财务总监职权,对企业有关提供担保、资产抵押和资金调度等重大财务事项与经理 实行联签制度。 通过编制规划、行业立法、市场管理等工作的联系协作,加强对各市、区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部 门的业务指导,提高各市、区行业管理意识和能力。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市场、解决一些社会关注的热 点、难点。全年进行行业执法检查21883起,举办各类培训班30期,颁发许可证260个,吊销许可证2个,责 令停业整顿30起,发出警告786起,罚款32.45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起。 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责任赔偿制度, 实施公用事业“111”热线服务工程。开通5条热线服务电话, 24小时受理用户咨询、求助、投诉。几个月来,接收近30万次电话。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广大 市民的好评,引起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关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青岛日报》等数家新闻 媒体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