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998年底,按国务院部署,基本完成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共对2676户集体企业进行资产清
查、价值重估、产权界定、资金核定,资产总额269亿元,负债总额205亿元,所有者权益64亿元,清理资产
损失和资金挂帐30.6亿元,已核销11.2亿元。组织协调119户中央、省驻青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结合
清产核资,对150户“挂靠”集体企业进行甄别。青岛市的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财
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的表彰。 (周 安)
基本完成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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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998年底,按国务院部署,基本完成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共对2676户集体企业进行资产清
查、价值重估、产权界定、资金核定,资产总额269亿元,负债总额205亿元,所有者权益64亿元,清理资产
损失和资金挂帐30.6亿元,已核销11.2亿元。组织协调119户中央、省驻青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结合
清产核资,对150户“挂靠”集体企业进行甄别。青岛市的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财
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的表彰。 (周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