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国有资产委托营运与保值增值目标责任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9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article/57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article/57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国有资产委托营运与保值增值目标责任
为贯彻《青岛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企 业的保值增值责任机制,对16家资产营运机构全面实施国有资产委托营运,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政府 与企业的权责,促进企业法人财产权的落实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使受托营运的国有资产达到96亿元, 受托营运权属企业320户。研究制定了《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奖惩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由 市国资委与23个单位签订了保值增值考核责任书, 核定考核指标91.1亿元,增值额1.26亿元,平均增值率 1.4%;其中对益青公司等7个单位实施考核奖惩,核定考核指标45.3亿元,增值额1.34亿元,增值率3%,并收 取风险抵押金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