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确定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目标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9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article/5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article/5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确定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目标
1998年8月,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委)举行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青岛市国有资 产管理体制深化改革意见》、《青岛市公司董事会工作暂行规定》、《青岛市公司总经理工作暂行规 定》、《青岛市企业财务总监工作暂行规定》和《青岛市企业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工作制度》。市政府 以青政发220号文件批转了关于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报告,明确建立联动互补监督体系、保值增值 考核体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系,实现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到位、法人 财产权到位、法人治理结构到位、激励约束机制到位;突出国有资产结构调整和构建监督体系的工作 重点,对1998~2000年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国资管理工作任务进行规划和责任分解,并纳入政府年度责 任目标考核范围,加大了执行力度。